2024年末常住人口212.5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7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17‰;死亡人口1.99万人,人口死亡率为9.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9‰。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8.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13.58万人,减少3.27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46.56%,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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