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省长金融奖设立至今已经有十多个年头了,每年的省长金融奖“花落谁家”,是广大金融机构和市州政府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请问省长金融奖设立以来,它的实际运行效果如何?
-
梁虎堂:
省长金融奖从2007年度开始设立,由省政府对当年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在省长金融奖的激励带动下,各金融机构积极主动争取总部政策支持,创新开发金融产品,调整优化融资结构,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各市州政府和企业充分运用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谋划推动发展。“十二五”期间,我省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万亿元大关,成为全省主要经济指标中仅有的两个“过万亿”指标。“十三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增加值由443.12亿元增加到897.5亿元,年均增长15.16%,占GDP的比重由“十二五”末的6.53%增加到9.95%,占第三产业的比重由“十二五”末的13.26%增加到18.07%。2021年一季度,全省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47.1亿元,同比增长1.4%,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1.20%,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18.30%,金融业已成为甘肃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些年来我省金融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长金融奖发挥了重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我们了解到,这次已经是第4次修订省长金融奖评选管理办法,那么请问主要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
梁虎堂:
2008年底,为做好省长金融奖评选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8〕77号)要求,省政府出台了《省长金融奖励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为进一步优化省长金融奖评选,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省长金融奖奖励办法(试行)》。2016年在总结以往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长金融奖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这个办法已于2021年3月30日到期。同时,随着全省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2016年修订的评选办法已不能适应评价评选工作的需要。4月份,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和工作计划,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进行了修订。
-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与以往相比,这次修订主要有什么变化?
-
梁虎堂:
与2016年3月30日印发的原《评选办法》相比,这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动:一是通过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各类评选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中不再明确银行机构、担保公司、市州政府评选指标权重占比,更加突出对金融功能发挥和部署落实情况的考察。二是对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市州政府评价体系,在原有基础上均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三是首次将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明确由地方实施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以及金融资本运营公司等控股类公司、银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评选范围,对各类金融活动和运用金融手段服务经济社会情况全覆盖。
-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主要涵盖了哪些内容?
-
梁虎堂: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十一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评选范围、评价标准、评选程序四个大块。其中,评选范围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组织(省内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要素市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运营机构(省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资本运营公司等)、融资企业(省内上市或通过股权、债权融资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省内依法依规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小贷、典当等行业协会)等6大类、18小类。评价标准按金融属性和功能作用的不同,突出对省委省政府金融工作部署的落实和运用金融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分别框定了6大类、18小类表彰主体主要评价体系和主要评价指标,并在“第六条”明确对金融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政府给予通报表扬。评选流程包括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省长金融奖评选工作小组,开展评选,征求意见,提出表彰建议,报省政府审定等。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