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庆阳市人民政府令”、“庆发”、“庆政函”、“庆政任免字”和市政府办公室“庆政办发”、“庆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人民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qingyang.gov.cn/gk)。
2.《庆阳市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发行和网上发布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可登录“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栏目https://www.zgqingyang.gov.cn/infopublicity/communique/list?year=2024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
3. 政务新媒体账号:“掌中庆阳”客户端。
4. 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在庆阳市政务服务大厅(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市人防司法大厦一层)、庆阳市档案馆(庆阳市市委市政府1号集中办公区东楼二层)、庆阳市图书馆(庆阳市西峰区董陈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东南240米陇东风情园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信息;
4.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市司法局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6.招商引资项目;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4-8855350
传真号码:0934-8855351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
邮政编码:745000
2.申请方式
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庆阳”门户网站“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庆阳”门户网站“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4-8855350
传真号码:0934-8855351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855350
传真号码:0934-8855351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
邮政编码:7450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庆阳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与马莲河大道十字东南庆阳市人防司法大厦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邮政编码:745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
邮政编码:745000
附件:1、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
2、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责 任部门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责 任部门 |
1 | 市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及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 市政府 办公室 | 16 | 扶贫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市政府组织机构 | 17 | 教育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市教育局 | |
3 | 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 18 | 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市人社局 | |
4 | 市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 19 | 医疗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市卫生健康委 | |
5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 20 | 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 ||
6 | 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 21 |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 |
7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22 | 药品监督检查情况 | ||
8 | 市政府人事任免 | 23 |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 | |
9 | 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 | 市司法局 | 24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
10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市统计局 | 25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 |
11 | 市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 市发改委 | 26 | 征地拆迁信息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
12 | 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7 | 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 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 | |
13 | 保障性住房情况 | 市住建局 | 28 | 招投标有关信息 | 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
14 | 市财政总预算、决算 | 市财政局 | 29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 标准 |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单位 |
15 | 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 30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 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 |
备
注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重点公开上述范围及事项的政府信息。 2.各公开责任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开设相关专栏,该公开目录所列公开事项与相关部门网站或专栏进行链接。 3.各公开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各负其责。 |
附件2:
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构: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其他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 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姓名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概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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