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郑满明等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5〕22号
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郑满明同志市安监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刘光兴同志市体育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王兴海同志市公安局正处级侦查员职务,退休;
李克举同志市中心血站站长职务,退休;
史志芳同志市商务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王怀宁同志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段思圣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职务,退休;
文连科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杨志海同志庆阳第七中学(庆阳师范)副县级干部职务,退休;
徐效义同志陇东中学副县级干部职务,退休。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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