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毛富吉、宋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24〕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各单位:
毛富吉、宋春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
毛富吉任庆阳市人民医院院长;
宋春任庆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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