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2〕3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勇同志任市双拥办公室主任;
何巧荣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白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宋弘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兴芳同志任庆阳市长庆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付光荣同志任庆阳市长庆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方百江同志任庆阳市西峰区职业中专校长;
王兴国同志任庆阳市西峰区职业中专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姚世友同志任庆阳市西峰区职业中专副县级干部,免去庆阳市西峰区职业中专副校长职务。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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