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公布实施
——庆阳市司法局就燃气监管职责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6月29日,庆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制定两部《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基本介绍,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回答记者提问,市司法局就“如何根据管理需要,细化部门职责并作出相应规定”作出回答。
在《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市司法局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今年1月下旬,向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等十一个燃气监管部门发放了《关于进一步理清〈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部门职责的通知》,并按照上位法、三定方案等规定,对燃气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审查梳理,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3月下旬,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对燃气监管部门的职责条款进行了逐条审查论证,共梳理出十个燃气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在细化部门职责方面也有创新之处,比如:为适应智慧化、数字化管理需要,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条例》增加了“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条款,并由商务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燃气价格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条例》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的定价职责,第二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价格由有定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政府定价程序进行制定和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其他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燃气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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