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南湖片区道路及市政管网项目
规划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南湖片区道路及市政管网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依据甘肃凯瑞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庆阳市西峰区南湖片区道路及市政管网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论证报告》,南湖片区陇东大道南段、南湖路、纬三路东段道路宽度为30米,道路断面为:6米人行道+2米隔离带+14米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6米人行道,其中陇东大道南段北起石油路、南至董陈路,道路全长1217.651米;南湖路西起岐黄大道,东至经二路,道路全长2372.894米;纬三路东段西起南湖路、东至北京大道,道路全长255.271米;经一路、经二路、纬三路西段道路宽度为24米,道路断面为:3米人行道+2米隔离带+14米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3米人行道,其中经一路北起南湖路、南至董陈路,道路全长329.931米;经二路北起石油路、南至董陈路,道路全长1204.404米;纬三路西段西起经二路、东至陇东大道,道路全长270.742米。
(管线详见附图)
附图一、经一路、经二路、纬三路西段道路断面图
附图二、陇东大道、南湖路、纬三路东段道路断面图
现公开征求周边住户及单位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地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联系电话:0934-8687678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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