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庆阳市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庆市商发〔2024〕48号 2024年7月19日
市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庆阳市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五届庆阳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甘政发〔2024〕2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绿色、智能新型消费,促进消费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畅通体系、高效利用,创新驱动、分类施策”原则,加快完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体系,搭建回收、拆解、加工、利用、流通、监管全流程服务网络,畅通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渠道。到2027年,力争在全市至少建设1个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每个行政村(街道)设立1个“两网融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站点,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
1.布局回收网点。结合城市乡村特点,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和中转站。面向农村市场重点推动农业领域机械更新,废旧地膜回收。面向城镇市场重点推进废旧家电、汽车、家装换新。构建覆盖生活废旧物品、农业机械、建筑材料等全品类回收网点。一是支持多种方式布局。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布局回收网点,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二是支持重点站点建设。支持各县(区)以人口较多的城市小区和乡镇为重点,合理布局规划,配套建设一批“废旧家具、农机等大件物品规范回收处理站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着力解决大件物品处理难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三是支持设置便民站点。依托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空间设置家电家居便民回收点和临时存放点,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方便居民开展换新装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供销社)
2.畅通回收渠道。一是支持实现“两网融合”。鼓励各县(区)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产品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二是支持多元化回收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推动“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推广“以车代库”回收模式,补充固定回收站点空缺。三是支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各类回收企业与物业、环卫、社区(村)、街道(镇)、资源利用等单位和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为居民提供提前预约等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四是支持公共设备回收利用。加快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五是支持互联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鼓励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新型模式,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推广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在线估值、上门回收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回收追溯系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社)
(二)着力提升废旧产品分拣加工能力
1.推进集中回收分拣处置。按照“统一布局、合理规划、交通便利、保护环境”的标准,支持各县(区)新建或改建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完善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提升专业型分拣中心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废旧产品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流程及回收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2.提高废旧加工利用技术。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布局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回收加工产业基地。鼓励相关单位、企业和高校加强技术装备研发,鼓励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废旧品加工利用技术。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培育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等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废旧产品利用行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三)着力畅通废旧产品流通渠道
1.活跃二手商品交易。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建设运营,支持各地依托商场超市、商业街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布局建设交易规模大、辐射范围广、产业功能强的车辆、家电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支持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建设集二手车交易、汽车维修、汽配等为一体的综合交易市场。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升报废机动车拆解利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畅通二手汽车交易。全面推行小型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等信息网上转递。持续增设可办理转让登记业务的服务站,力争总量达到8家。实行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由登记地车管所直接办理转让登记、核发临时号牌,机动车档案由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留存,为二手车流通创造便利化条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四)着力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1.推动传统设备再制造。有序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石油装备、工程机械等生产设备再制造产业发展,提升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水平,在售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等。支持设备制造企业发展设备再制造。(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2.探索高端领域设备再制造。推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加快推进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大综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研发推广力度。支持风电智能制造企业发展设备再制造。(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3.推进再生材料梯次利用。探索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鼓励对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鼓励再生利用企业开展废旧光伏组件、退役风机叶片、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兴固废规模化、规范化回收及其绿色化、高值化再生利用。支持全巩液流电池共享储能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五)着力完善回收拆解监管体系
1.加强回收拆解监管。各县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市以旧换新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旧换新回收的报废品流入二手市场和拆解处理过程的“二次污染”。在废旧地膜、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回收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废旧产品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强化企业平台管理。落实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防范泄露和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研究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六)着力引进再生资源新兴技术
积极洽谈对接,引进一批国际先进再生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应用最新技术构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全链条,促进“无废城市”建设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度融合,着力解决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市场活力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回收网点布局不合理、市场主体薄弱的问题,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由传统型向“智能+绿色环保型”的跨越式转变。在庆阳市引进建设新能源消纳中心,推进新能源并网消纳,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庆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庆阳市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专责组,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联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部门合力。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按照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责任单位:专责组全体成员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项目支撑。围绕专项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快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数据征集和日常核查,提高项目信息质量,争取更多项目符合纳入回收利用项目库条件。对重点项目入库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将符合条件重点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资金支持,并按要求做好跟踪调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统筹市级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落实好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积极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采购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和再生资源产品。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智化改造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废旧产品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合理增加对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绿色信贷投放规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产品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庆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庆阳监管分局)
附件:庆阳市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专责组
附件
庆阳市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专责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庆阳市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专责组。
一、专责组组成人员
组 长:云晓野 市商务局局长
高世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边 桃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成 员:仵占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兴儒 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中心主任
包建军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樊建国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岳阳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邢浩鲲 市工信局副局长
肖建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靳 川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 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晓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 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郭昌兴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邦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爱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魏正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 磊 市能源局副局长
南元平 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余 凯 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庞 武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满红智 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副行长
彭 浩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副局长
联络员:文 怡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科长
赵治邦 市政府国资委规划科负责人
路通通 市教育局办公室科员
刘丽娜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科长
薛 童 市工信局生产及消费品服务业科副科长
赵宏河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员
杨振国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员
杨 庚 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负责人
王向锋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
白博宇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白 雪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褚娜娜 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与质量监管科科员
吉兆文 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科长
申文静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科员
袁基力 市能源局发展规划科科员
左浩琪 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科员
郭馨泽 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科员
崔志张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贺志明 人民银行庆阳市分行货币信贷科科长
郭贤丽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董 刚 市商务局流通服务业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专责组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全市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跟进掌握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专责组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成员单位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和对口部门衔接,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协调财政、税收、金融各部门,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现有政策和措施及时精准实施。及时研判市场主体诉求和社会关切,抓好中、省后续配套政策及跟进措施落实,不断强化政策支撑体系建设。
联络员职责:负责联络专责组办公室,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工作常态化开展。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协调,推动专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专责组办公室职责:专责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流通服务业科,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沟通协商,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推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各项任务落实。
专责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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