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1〕82号 2021年9月18日
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对老区发展的高度重视、特殊关怀和大力支持,是庆阳发展必须抓住的重大历史机遇。为了落实落细省政府《实施意见》,将政策措施变成发展红利,现将《庆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分工,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担当的职责使命。全市上下要把加快振兴发展作为必须担好的政治责任,紧盯新时代省政府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机遇,学好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落实政策,切实把省政府的关怀支持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盯《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按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进度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要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争取支持,谋深抓实项目,集聚资源要素,切实把政策机遇转化为项目、转化为发展资金、转化为发展动力。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责任单位中的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发挥组织、联系、协调作用,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衔接,督促各单位齐抓共管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牵头单位的安排要求全力开展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全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要强化工作组织,完善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庆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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