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0〕12号 2020年2月18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部署要求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提升质量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做好开学工作
(一)充分进行开学准备。按照《庆阳市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导方案》,坚持“一县一案”原则,确定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一周发布通告。各县(区)根据不同学段、城镇和农村不同区域以及学校规模等错时、错区域确定开学时间,错时、错峰确定不同年级开学报到和上下学时间,做好教材调配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提前通知市外师生返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衔接,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制定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和教育教学计划,细化人员分工,购置教学用品和防疫物资,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要场所消毒杀菌,做好一切开学准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精心组织开学及防疫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开学的重要基础工作,确保校外不向校园输入一例病例、校园内不发生一例交叉感染病例。教育、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建立完善“压实责任、落实制度、监督执行”三个体系着手,针对开学制定涵盖学校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详细周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全面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做好广大师生的健康监测和防疫保护工作。及时发放教材和各项物资用品,每天定时定次定人对办公、教室、宿舍等重要场所进行消杀,定时开窗通风,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深入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培育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门卫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管控、师生体温监测筛查、重点人员隔离留观、室内外环境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疫情紧急处置等措施。开学第一课要组织师生观看《庆阳市学校疫情防控动漫专题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心理健康辅导主题教育。教学中要优化教学方法,体现人文关怀,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抚慰和危机干预,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障碍,使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提高学习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学校食堂和就餐管理。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食堂开餐工作。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炊事员、采购员、管理员)中离庆外出返回、外地赴庆人员隔离观察14天后,凭有效健康证明上班。食堂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清洁干燥,每日对地面、墙壁、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消毒2—3次,对餐具用品进行高温消毒。食堂从业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采购和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进入食堂人员要戴好口罩,先洗手后取餐。有条件的幼儿园建立“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尽量避免聚集。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大学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打包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生熟食混用。营养餐采取企业配送的县(区),当地政府要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确保供餐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校医室建设。落实专用诊疗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常用药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各级政府要按照寄宿制学校、1000人以上中小学、500人以上幼儿园配备医疗和护理人员各1名,1000人以下中小学、500人以下幼儿园各配备医务人员1名的标准,通过招聘签约符合资质条件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卫健部门委派专职医生等途径配备校医(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要与社区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转变教师培训方式。疫情期间,把校本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方式,市、县(区)名师工作室建立网络研修平台,学校之间建立网络交流发展共同体,强化教师线上交流培训。疫情结束后,市、县(区)和学校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开展集中培训项目。学校根据周末和暑假补课安排,积极开展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和辅导,纾解教师因工作压力过大出现的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教师网络招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要密切协作,将原计划3月底进行的市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现场招聘工作改为网络招聘,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初步筛选、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教师招聘不因疫情防控停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教师合理调配。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根据疫情影响导致劳动力返岗滞留带来的学生滞留,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向滞留学生增加数量多的学校流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选择有条件的学校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人员,优先考察聘任,优先晋升职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八)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充分利用国家、地方、学校现有优质网络资源课程,并统筹组织少数优秀骨干教师适当新录一些网络课程,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活动。除高三和初三年级外,网络教学内容以疫情防护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寓教于乐等内容为主,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鼓励教师通过微信、QQ等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上辅导答疑活动。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部分学生,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指导居家学习,在家观看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的学习课程。对小学低年级网上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严禁幼儿园开展网上教学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加强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和标准,提高地方和校本课程质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质量。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通过周六补齐,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全学年40周、普通高中全学年41周的总教学时长不减少。加强高考备考工作,3、4、5月份由市教育局组织3次全市高考模拟检测,借助权威教育研究机构,并充分发挥学科教研中心作用,进行针对性诊断指导,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全面提高高考备考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跟进做好高考改革准备工作,不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和分层教学,优化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实施全市中小学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加快特色示范学校创建步伐,建立健全校长教育质量问责机制,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十一)着力加强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加强控辍保学,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学生流失,提前摸排,建立台账,加强动态监控,落实政府控辍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保学责任,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返校就学。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问题。对2019年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考核评估、审计暗访等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持续推进东西部教育扶贫协作。结合复工复产后企业的技术人才需求,实施人才交流“3617”计划,争取天津市加强对我市职业学校的结对帮扶力度,帮助设置打造特色专业,在天津市成立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选派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跟岗培训,拓宽职校学生就业渠道。根据疫情变化,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指导,促进教育扶贫协作由硬件向软件、由规模向内涵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十三)加快推动教育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期间,市教育局要尽快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实验小学、北师大庆阳附校等续建项目加快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严格按照《庆阳市教育项目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教育建设项目开复工和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复工。庆阳一中改扩建、庆阳四中二期、团结小学新校区建设、环城小学整体迁建和西峰区学院路、古象路、长庆北路、石油路4所实验学校等新建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准备,及早启动实施。29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和59所乡村小规模学校、温暖工程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要按照当年投资计划,完善前期手续,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暴露出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短板弱项,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设“庆阳教育智慧云平台”,建立覆盖各年级、各学段、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设120所智慧校园标杆校,推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向农村及家庭延伸。(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十五)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相关问题。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大学生欺凌治理力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校警配备全覆盖。强化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治安保卫制度,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标准为各级各类学校配齐专职保安,年内实现平安校园建设“三个100%”的目标。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年内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率100%的目标。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完善矛盾纠纷排解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市、县(区)政府设立以公安、司法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涉校涉生安全事故调处机构,及时妥善处置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依法处理、严厉打击“校闹”,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教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师生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全力推动任务落实
(十七)靠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聚焦疫情对教育教学和教育改革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强领导,统筹资源,细化任务,强化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人员调配、物资保障等方面优先支持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主体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师生健康安全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强化督查考核。市、县(区)督查部门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和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专项督查,坚决防止执行规定不严、落实措施不力导致贻误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发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考核和督导检查,教师承担的疫情防控和在线教育教学等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确保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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