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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字体:

庆政发〔2019〕53号  2019年7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已经四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对自然资源源头保护作用,加快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依据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1524号)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工作编制方案》的通知(甘国土资环发〔2016〕160号)、《庆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庆阳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各类历史遗留、关停及生产矿山所涉及到的地质环境问题。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为2018—2022年,展望期至2025年。

《规划》是庆阳市2018—2022年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

一、区域概况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陕甘宁三省交汇处,东接陕西省的宜君、黄陵、富县、甘泉、志丹县,北邻陕西省吴起、定边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盐池县,西与宁夏的同心、彭阳县接壤,南和陕西省的长武、彬县、旬邑县及本省的泾川县相连。南北长207公里,东西宽208公里,总面积27119平方公里。辖7县1区,总人口267.3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25.66万人,城镇人口83.49万人,农村人口142.17万人,城镇化率37.0%。

201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18.9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9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83.3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47.69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27519元。

庆阳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页岩气、赤铁矿、铝土矿、白云岩、芒硝、磷灰石、制碱用灰岩、水泥灰岩、建筑用砂、玻璃用砂岩、耐火黏土、砖瓦用黏土、地下水等矿种17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9种,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煤炭、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等6种等。

矿产资源开发在带来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土地资源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庆阳市矿产资源分布具有一定地域性。北部地区:行政区划包括环县、华池县。优势矿产资源有石油、煤炭、建筑用砂、白云岩、石灰岩等;中部地区:行政区划包括合水、庆城部分地区,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煤等。南部地区:行政区划包括西峰、镇原、正宁县和宁县,优势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石英砂等。

截止2017年底,庆阳市共有各类矿山452个,其中采矿矿山449个、探矿权3个(表一)。

 

表一   庆阳市矿山数量一览表

序号

县(区)

在建

矿山

生产

矿山

废弃

矿山

闭坑

矿山

政策性

关闭矿山

探矿权

其它

小计

1

合水县

/

24

/

2

/

/

/

26

2

华池县

/

16

/

/

/

/

/

16

3

环县

2

51

2

1

6

2

11

75

4

宁县

1

49

4

/

8

/

9

71

5

庆城县

/

37

12

/ 

/

/

5

54

6

西峰区

/

38

10

12

/

/

/

60

7

镇原县

6

93

/

/

/

/

20

119

8

正宁县

1

19

/

/

10

1

/

31

合计

10

327

28

15

24

3

45

452

按照矿山生产现状划分:生产矿山327个,在建矿山10个,废弃矿山28个,闭坑矿山15个,政策性关闭矿山24个,其它(无证开采)矿山45个。按照矿产资源类型划分:能源矿山(煤矿)5个,建材及非金属矿山444个。按照矿山规模分:大型矿山3个,中型矿山2个,小型矿山443个。按照矿山开采方式划分:露天开采矿山404座,地下开采矿山5座,露天及井工混合开采矿山40座。

煤矿。庆阳市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开发利用条件好,但目前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全市已建成投产的煤矿1个,为甘肃华能天骏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生产建设规模为90万吨/年,为中型煤矿。正在建设的煤矿3个,分别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甜水堡煤矿二号井、华能庆阳煤电有限公司核桃峪矿井、华能庆阳煤电有限公司新庄矿井。煤矿矿区总面积约434.78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6%,生产煤种有不粘煤、弱粘煤等。

建材及非金属矿山。庆阳市共有建材及非金属矿山444处,占全市生产矿山总数的99.11%,主要有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等4种。其中砖瓦用粘土矿332个,占矿山总数的74.77%,全市均有分布,宁县最多,为70个;建筑用砂矿108个,占矿山总数24.32%,镇原县最多,为5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3个,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个,主要分布在环县甜水堡镇。全市建材及非金属矿开采规模以小型居多,开采方式多为露天开采。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危害。

庆阳市矿产资源种类多、开采历史悠久,由此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矿山地质灾害、土地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影响与破坏、矿山废水废渣。

矿山地质灾害。庆阳市因矿产资源开发诱发的矿山地质灾害165处,其中滑坡1处,崩塌156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6处。矿山地质灾害破坏土地面积约278.12公顷。(附表1、附图2)。

土地资源破坏。全市矿山开采破坏土地总面积1595.74公顷,按生产状态统计,其中生产、在建矿山占压破坏土地资源1376.37公顷,废弃、闭坑、政策性关闭矿山占压破坏土地资源139.40公顷,其他(无证)矿山占压土地资源79.98公顷。按占用及破坏土地类型来计,占压耕地689.85公顷,占压林地38.30公顷,占压草地158.30公顷,占压其他类土地709.56公顷,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全市因采矿活动导致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主要表现为露天采矿对山体的挖损、破坏山体表层植被,废弃矿渣的随意堆置对山体原地貌及环境的影响。

含水层影响与破坏。全市因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破坏主要是由于煤矿开采时大量矿坑疏干排水造成的。油气资源开采对含水层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地下水位下降、含水层串层污染。

矿山废水废渣对环境的影响。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煤矿开采时矿坑疏干形成的矿坑水,矿坑水总量为545.78万立方米/年,可利用量为327.47万立方米/年。全市固体废弃物年产出量54.17万吨/年 ,年排放量14.59万吨/年,综合利用量39.58万吨/年。固体废弃物的随意堆放,改变了矿区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植被毁坏、耕地占压等现象。

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特征。

北部地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煤矿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露天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以及对土地资源的压占。中部地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平硐采砂造成的地面塌陷,砖瓦用粘土矿露天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东部地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煤矿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砖瓦用粘土矿对土地资源的压占。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评价分区。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按照“集中连片、就高不就低、同级不放大、主体分区级别不变”的原则,划分出严重影响区、较严重影响区和轻微影响区(附图3、附表2)。

矿山地质环境严重影响区。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严重影响区共有32处,面积43449.22公顷。主要矿种为煤、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材料用灰岩等,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及露天开采,分布于环县甜水堡、正宁县、宁县和西峰区G22高速、S202省道沿线砖瓦用粘土矿集中开采区(表二)。 该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煤矿开采引发的含水层破坏,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露天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以及对土地资源的占压。

二  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严重影响区

矿山地质环境严重影响区32处:环县甜水镇(I1)、环县环城镇—洪德镇G211国道沿线(I2)、环县虎洞乡魏家河村—贾驿村(I3)、环县车道乡刘园子村(I4)、环县毛井乡杨东掌村(I5)、华池县悦乐镇(I6)、华池县南梁乡—林镇乡—合水县太白镇(I7)、庆城县马岭镇G211国道沿线(I8)、庆城县卅铺镇—庆城镇G211国道沿线(I9)、华池县悦乐镇—庆城县玄马镇S202省道沿线 (I10)、庆城县驿马镇(I11)、庆城县白马铺乡—合水县何家畔乡(I12)、合水县板桥乡(I13)、合水县太莪乡(I14)、合水县蒿咀铺乡蒿咀铺村 (I15)、合水县固城乡—吉岘乡(I16)、合水县段家集、肖咀、宁县湘乐(I17)、宁县九岘乡北庄村、金村乡崔塬村(I18)、宁县湘乐镇(I19)、宁县南义乡(I20)、宁县春荣乡(I21)、宁县新宁镇G211国道沿线(I22)、宁县平子镇、良平镇S303沿线(I23)、宁县焦村乡和盛镇(I24)、宁正矿区(I25)、正宁县山河镇S303沿线(I26)、正宁县湫头乡(I27)、西峰区董志镇—什社乡 (I28)、西峰区显胜乡夏流村—显胜村(I29)、西峰区彭原镇鄢旗坳村—肖金镇王庄村(I30)、镇原县开边镇开边村—新城乡小岘村(I31)、镇原县武沟乡牛塬村(I32)

矿山地质环境较严重影响区。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较严重影响区共有28处,面积676.10公顷,主要矿种为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分布于环县G211国道沿线砖瓦用粘土矿、镇原县S303及S318省道沿线建筑用砂矿集中开采区(表三)。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平硐采砂造成的地面塌陷,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表三  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较严重影响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28处: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Ⅱ1)、环县洪德镇洪德村(Ⅱ2)、环县洪德镇许旗村—赵洼村(Ⅱ3)、环县车道乡、毛井乡、芦家湾乡(Ⅱ4)、环县环城镇—木钵镇G211国道沿线 (Ⅱ5)、环县木钵镇—曲子镇G211国道沿线(Ⅱ6)、环县曲子镇—合道镇合道川沿线 (Ⅱ7)、环县演武乡曳郭咀村、镇原县殷家城白新庄(Ⅱ8)、华池县乔川乡—五蛟乡元城川沿线(Ⅱ9)、华池县乔河乡S202省道沿线(Ⅱ10)、华池县悦乐镇张桥村—温台村S202省道沿线(Ⅱ11)、华池县上里塬乡黄塬村(Ⅱ12)、华池县山庄乡雷圪崂村(Ⅱ13)、庆城县南庄乡东源村(Ⅱ14)、庆城县土桥乡王源村(Ⅱ15)、庆城县驿马镇—太白梁乡(Ⅱ16)、合水县西华池镇(Ⅱ17)、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家咀村—肖金镇马头坡村(Ⅱ18)、镇原县屯字镇田岭村—马堡村S303省道沿线(Ⅱ19)、镇原县临泾乡祁焦村—太平镇老庄村S318省道沿线(Ⅱ20)、镇原县城关镇金龙村—临泾乡祁焦村S318省道沿线(Ⅱ21)、镇原县城关镇祁川村(Ⅱ22)、镇原县新城乡新城村—南川乡上庄村(Ⅱ23)、镇原县城关镇S318省道及茹河沿线(Ⅱ24)、镇原县开边镇茹河沿线(Ⅱ25)、镇原县马渠乡马渠村—孟坝镇王湾村(Ⅱ26)、镇原县三岔镇米家川村—石咀村G309国道沿线(Ⅱ27)、镇原县郭原乡徐岘村—新集乡段掌村 (Ⅱ28)

矿山地质环境轻微影响区。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轻微影响区共有9处,面积5326.41公顷,主要矿种为铁(探矿权)、铝土(探矿权)、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分布于环县甜水堡、镇原县G309沿等地(表四)。该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砖瓦用粘土矿对土地资源的占压。

 

表四  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轻微影响区

矿山地质环境轻微影响区9处:环县甜水堡镇(Ⅲ1)、环县南湫乡(Ⅲ2)、合水县店子乡吕家岘子村、西华池镇杨沟崂村(Ⅲ3)、正宁县永和镇(Ⅲ4)、西峰区彭原镇—后官寨镇(Ⅲ5)、镇原县临泾乡石阳村、郭原乡王咀子村(Ⅲ6)、镇原县郭原乡茹河上游(Ⅲ7)、镇原县孟坝镇(Ⅲ8)、镇原县三岔镇—方山乡G309国道沿线(Ⅲ9)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庆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管理,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及土地复垦费制度。加大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定期报表和检查制度。积极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

典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取得成果。开展了刘园子煤矿等典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优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组合,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建设积累了经验。

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西峰油田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启动了环县省级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项目及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南梁油田正式申报省级绿色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了矿山开采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了矿山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庆阳市累计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5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15家,治理恢复面积32.90公顷,土地复垦面积26.30公顷。全市矿山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除油气资源外,其它矿山企业均按规定要求缴纳了保证金。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虽然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矿产资源开发为庆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同时也遗留了大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油气资源开发造成的地貌、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污染问题,治理恢复的任务相当艰巨。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危害较严重。全市因采矿活动占用、破坏的土地面积达1595.74公顷,含水层影响与破坏面积约为467 公顷,区域内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面积约417.43 公顷,矿山固体废弃物年产出量104.85万吨,已发生及潜在矿山地质灾害165处。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庆阳市地貌类型复杂多样,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具有广泛性、多发性和复杂性。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治理的现象依然存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管难度大。

基础调查工作薄弱,监测体系尚未建立。庆阳市以往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工作精度低,系统性、完整性较差,对采矿区含水层系统、水土污染调查工作薄弱,难以满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需求。尚未建立监测体系,绝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处于空白,难以有效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变化动态。

(四)形势与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科学论述和科学论断,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明确纳入了党和国家的战略发展目标,明确了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完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四大任务。

200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划、治理恢复、监督检查和有关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庆阳市各级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日益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是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必须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优先位置,严守生态红线,强化对各类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加强矿产开发的源头保护与准入管理,严格生产过程监管,落实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落实生态环境监管。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部署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加快建立各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对全市矿山地质及生态环境的动态监管。

创新工作机制,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构建政府组织、部门合作、群众参与、利益共享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加强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突出地方政府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意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总体要求,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突破口。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生产矿山、历史遗留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统筹解决的新局面,全面提升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为坚定不移推进生态城市、美丽庆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源头预防、规划管控。完善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对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作用,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坚持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既要做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最大化,又要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最小化,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代价,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矿产资源开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把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遵循自然恢复为主的治理原则,根据矿山所在的地理位置,区位条件和环境功能要求,充分结合县(区)相关规划的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使之与周边环境协调,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新老统筹、分类推进。统筹推进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纳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按照轻重缓急逐步推进。坚持以“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以“谁投资、谁受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资治理,全面提高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共知共享、和谐发展。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治理,治理成果共同分享。

转变观念、创新管理。从重开发向重保护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变,从重效益向全过程转变,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三)规划目标。

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有效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改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城市、美丽庆阳建设。

——规划期(2018—2022年)目标。

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价。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开展重点治理区、煤矿废渣废液及水土污染专项调查。制定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技术路线,规范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工作,为县(区)矿山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和义务,新建、生产矿山全面编制并执行“两方案”,坚持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边复垦,完成率达到100%,方案执行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恢复治理率达到65%。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制定市、县、企业三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管理办法,建成以遥感监测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初步形成覆盖全市重要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的地质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及信息管理平台。至2022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遥感监测覆盖率达100%,建成2个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快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绿色矿山,建成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性强”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规划期全市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建设9座绿色矿山,创建1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表五)。

表五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一览表

绿色矿山示范区(1个):环县绿色矿山示范区

绿色矿山(9个):甘肃华能天骏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华能庆阳煤电有限公司核桃峪矿井、华能庆阳煤电有限公司新庄矿井、西峰区龙翔寺新型环保建材厂、西峰区董志野林砖瓦厂、镇原县平泉镇王储砖瓦厂、镇原县新城乡宏远砖瓦厂、镇原县恒发实业有限公司、庆阳科进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技术支撑与制度建设。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方法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切实提高我市生态环境修复、矿山复绿及固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研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保护和治理恢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矿山环境规划分区管理、矿山环境治理及监督检查等制度,初步形成机制完善、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的制度体系。

——展望期(2023—2025年)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调查,完善我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成覆盖全市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形成完备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运行及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大中型矿山、群采矿山及重要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道沿线等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整治、修复或绿化,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80%。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根据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最新成果,结合《规划》《庆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中公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情况,充分考虑重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展现状和影响范围,划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附图4)。

重点保护区。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重点保护区10处,面积410601公顷。包括自然保护区1处,水源地保护区9处。落实省级规划中重点保护区1处(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共有矿山24个,其中生产矿山17个、无证开采矿山4个、废弃矿山2个、政策性关闭矿山1个(表六、附表3)。

表六 重点保护区一览表

自然保护区(1处):子午岭自然保护区

水源地保护区(9处):环县庙儿沟水源地保护区、华池县鸭儿洼水源地保护区、华池县柔远东沟水源地保护区、庆城县马岭东沟水源地保护区、庆城县纸坊沟水源地保护区、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合水县香水新村徐阳沟水源地保护区、宁县城北河水源地保护区、正宁县庵里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重点预防区。重点预防区3处,面积4899.67平方公里,其中环县北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面积100.34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甜水堡煤矿区;环县西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面积782.81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沙井子煤矿区;庆阳市南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面积4016.52 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宁正煤矿区、宁北煤矿区、宁西煤矿区(附表4)。

重点治理区。重点治理区(ZZ)27处,面积1315.68公顷,主要分布于环县甜水堡、宁正矿区、西峰区G22高速、S202省道沿线砖瓦用粘土矿集中开采区、镇原县S303沿线建筑用砂矿集中开采区(表七、附表5)。

表七  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重点治理区(27个):环县洪德镇洪德村(ZZ1);环县环城镇—洪德镇G211国道沿线(ZZ2);环县虎洞乡魏家河村—贾驿村(ZZ3);环县环城镇—木钵镇G211国道沿线(ZZ4);环县木钵镇—曲子镇G211国道沿线(ZZ5);华池县S202省道沿线(ZZ6);华池县南梁乡合水县太白镇(ZZ7);华池县悦乐镇—庆城县玄马镇S202省道沿线(ZZ8);庆城县马岭镇G211国道沿线(ZZ9);庆城县卅铺镇—庆城镇G211国道沿线(ZZ10);合水县西华池镇G211国道沿线(ZZ11);合水县西华池镇周边G211国道沿线(ZZ12);合水县吉岘镇周边G211国道沿线(ZZ13);合水县段家集镇-宁县盘克镇周边(ZZ14);正宁县山河镇S303沿线(ZZ15);正宁县湫头乡周边(ZZ16);正宁县平子镇-良平乡S303省道沿线(ZZ17);宁县新宁镇周边(ZZ18);宁县焦村乡-合盛镇G22高速沿线(ZZ19);西峰区什社-后宫寨周边(ZZ20);西峰区彭原乡鄢旗坳村—肖金镇王庄村(ZZ21);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家咀村—肖金镇马头坡村(ZZ22);镇原县屯字镇田岭村—马堡村S303省道沿线(ZZ23);镇原县新城乡新城村—南川乡上庄村(ZZ24);镇原县城关镇S318省道及茹河沿线(ZZ25);庆城县驿马镇(ZZ26);镇原县三岔镇—方山乡G309国道沿线(ZZ27);

一般治理区。一般治理区(YZ)9处,面积222.47公顷,全市范围内零散分布。主要包括市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严重或较轻的小型建材及非金属类矿山。(表八、附表六)。

表八  一般治理区一览表

一般治理区(9个):环县洪德镇许旗村—赵洼村(YZ1);环县曲子镇—合道镇合道川沿线(YZ2);华池县乔川乡—五蛟乡元城川沿线(YZ3);宁县春荣乡-石鼓乡周边(YZ4);镇原县临泾乡祁焦村—太平镇老庄村S318省道沿线(YZ5);镇原县城关镇-郭原乡周边(YZ6);镇原县马渠乡—孟坝镇(YZ7);镇原县开边镇-郭原乡茹河沿线(YZ8);镇原县三岔镇米家川村—石咀村G309国道沿线(YZ9);


五、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与创新机制

(一)严格规划、分区管理。

重点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开发,制定严格的保护区管理和问责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矿产资源开发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内分布的闭坑、废弃、政策性关闭矿山进行全面恢复治理。

重点预防区。严格落实重点预防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管理,对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从源头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预防和保护,各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重点治理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明确责任,分类管理,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扎实推进我市重点治理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形成一批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利用示范区。

一般治理区。加强对一般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效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两方案,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以政府为主导,优先开展闭坑、废弃、政策性关闭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类管理。

生产、在建矿山。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按要求编制、审批及落实“两方案”,实行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边治理,“两方案”执行率达到100%。矿山企业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要将该矿山企业纳入政府管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效监控管理。

历史遗留矿山。对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主体灭失的闭坑、废弃、政策性关闭矿山及现生产的国营老矿山等历史遗留矿山,由政府统筹规划和恢复治理,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解决纳入地方政府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

自然保护区内政策性关闭矿山。政府统筹,明确责任,优先开展处于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工作,全面落实部、省督察整改意见,以生态保护、植被修复为主,着力改善自然保护区内矿山地质环境,至2020年治理率达100%。

探矿权及探采结合矿山。对市内的责任主体明确的探矿权,由矿权人按照绿色勘查的要求,全面落实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探采结合矿山按生产矿山管理,由探(采)矿权人负责治理,并实施绿色勘查。

(三)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机制。建立市县政府领导负责制,明确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和矿业权人的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确保目标、责任和管理到位。强化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手段和措施,对各种矿业活动进行规则调整和监督,防止或减少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全面贯彻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标准,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善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用地政策。根据不同矿和开发方式,建立差别化、针对性强的土地政策。对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农用地或其它土地损毁,按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和程序,开展实地调查,经审查通过后,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进行变更。涉及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的,按照审查及认定规范和程序报批。对历史原因造成耕地严重破坏且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充相应耕地保存量。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要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成效。

建立多元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机制。积极利用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新尾矿残留矿再开发、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集体土地流转利用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加快治理。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积极鼓励实施“第三方治理”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机制,政府监督,将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交由专业机构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机构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促进科技进步。

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重大工程

(一)基础调查工程。

按照省级规划的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工程部署,在全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分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诱发因素、形成机理,评价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具体原则和措施(附表7)。

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针对巴家咀水库砂石矿集中开采区、沙井子矿区、宁正矿区等矿区开展1:1万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掌握各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危害。调查面积约807.02平方千米。

(二)监测工程。

落实《规划》要求,开展全市矿山区域矿山活动遥感动态监测,典型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试点建设。

监测体系建设。按照明确事权,分级监管,上下协同,全面监控的原则,逐步构建市、县(区)、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制定我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矿山企业承担监测责任,明确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由矿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企业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布设监测点网、设置监测指标、采集监测数据。配合省级地质环境监测,完善市、县(区)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监测数据采集和汇交管理办法,形成实时监测,实时治理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治理机制。

监测基础工程建设。政府监控,企业主建,事权明确,分级建设,配合省级监测技术路线,完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基础设施。以卫星遥感监测为主,与地面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专业监测、应急监测、科研监测等协同,形成市、县(区)及矿山企业融合共建并覆盖全市的矿山环境监测网络。按照事权及采矿证发证权限,由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市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市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检查、复核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配合省级地质环境监测开展重点矿山的巡查监测;承担市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和监测年报工作;对县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测数据质量;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县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县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环境监测网络;承担县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和监测年报工作;负责落实矿山企业监测责任人制度,组织、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督促矿山企业按时提交监测报表,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监测数据质量;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矿山企业按县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要求,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档案的基础上,落实本矿监测责任人,制定本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主管部门汇交监测数据;配合上级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负责本矿监测设施的维护工作。

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带动全市矿山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省级规划在我市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提高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程度。积极采用先进监测技术、设备,逐步实现监测系统的网络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至2022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平台建设,选取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大中型矿区2个作为示范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监测面积45.31平方千米。

至2025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具备遥感数据处理、图像解译及信息提取能力,形成遥感监测全覆盖,并建成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监测区(表九、附表8)。重点监测土地资源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固体废弃物堆放、地面塌陷、水土污染及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

表九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监测区

规划期重点监测区(2个):刘园子煤矿重点监测区、甜水堡煤矿二号井重点监测区

展望期重点监测区(2个):新庄井田重点监测区、核桃峪矿井重点监测区

 

检查监管。全面落实生产、在建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按照责任明确、分级管理、上下协同的原则,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在建矿山进行检查和督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大、中型矿山检查、督查率每年为100%;小型矿山检查、督查率不小于50%,并对县(区)检查、督查结果进行复核。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大、中型及小型矿山检查、督查率每年为100%。检查、督查内容应包括两方案的编制审查、基金提留、两方案恢复治理进度、治理面积、土地复垦面积、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监测网络建设及监测情况等。

(三)治理工程。

以全市废弃、闭坑、政策性关闭及历史遗留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主,开展生态环境恢复、矿山复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利用等综合治理,落实省级规划重大治理工程,提高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程度。以县、区行政区划为单位,部署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工程、环县甜水堡煤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等30项重大治理工程。

规划期重大治理工程。主要解决危害大,治理后效果显著,对人居安全、生命财产、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废弃、闭坑、政策性关闭矿山。共安排25项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总面积1016.52公顷(表十、附图5、附表9)。

展望期重大治理工程。主要针对一般治理区,优先安排对生态、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共安排5项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总面积190.54公顷(表十)。

表十  矿山地质环境重大治理工程

规划期(25项):1、环县甜水堡煤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2、环县G211国道洪德至环城段砂石矿集中开采区生态恢复工程;3、环县虎洞沟建材及非金属矿集中开采区生态恢复工程;4、环县G211国道环城至木钵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5、环县曲子镇周边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6、华池县S202省道乔河至悦乐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7、华池县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工程;8、庆城县G211国道马岭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9、庆城县长庆油田西川废弃矿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10、庆城县S202省道沿线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11、庆城县G211国道卅铺至庆城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12、合水县G211国道店子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13、合水县G211国道西华池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14、荣乡周边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15、宁县S308省道良平至米桥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16、宁县新庄煤矿土地综合整治工程;17、正宁县核桃峪煤矿土地综合整治工程;18、宁县G22高速和盛至焦村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19、西峰区董志至什社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0、西峰区董志至肖金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1、镇原县屯字镇东部建材及非金属矿集中开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2、西峰区周边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3、庆城巴家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恢复工程;24、庆城县G309国道桐川至驿马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25、镇原县巴家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恢复工程。

展望期(5项):26、正宁县山河镇至榆林子镇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27、正宁县湫头乡周边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8、镇原县S318省道城关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29、镇原县S318省道平泉段粘土矿集中开采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工程;30、镇原县蒲河上游砂石矿集中开采区生态恢复工程。

(四)技术支撑工程。

着力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科学技术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陆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察、监测、预防、恢复治理技术研究,为提升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科学技术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技术研究工程。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积极研究和引进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开展采空塌陷区生态恢复技术研究、露天开采岩土边坡坡面植被恢复、尾矿废石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究,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水平,支撑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实施(附表11)。

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庆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矿山环境监测体系网络、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细则等。制定适应庆阳矿山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与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的管理办法,并严格监督执行。综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措施,杜绝违法采矿、滥采乱挖、破坏资源、随意堆弃矿渣的现象,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及安排。

依据规划设置的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工程、监测工程、重大治理工程、技术支撑等工程,全市拟申请财政经费77750.01万元,其中规划期66790.37万元,展望期10959.64万元(表十一、附表11)。

表十一  投资估算表

分期

项目类型

资金(万元)

年度安排

规划期

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工程

2015.81

2018—2022

矿山地质环境重大治理工程(废弃、闭坑、政策性关闭矿山)

54079.41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9695.15

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工程

1000.00

小计

66790.37

展望期

矿山地质环境重大治理工程(废弃、闭坑、政策性关闭矿山)

2208.44

2023—2025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8751.20

小计

10959.64

合计

77750.01


(二)资金筹措。

在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要积极配合,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

1.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支撑工程属公益性矿山地质环境基础建设,申请国家财政拨款同时争取地方财政支持。

2.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由矿山企业负责;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由省级财政拨款。

3.新建(改、扩建)矿山所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按照“谁破坏,谁治理” “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负责治理。

4.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历史遗留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或不明的,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投资治理,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落实。

1.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负总责。成立以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庆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市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规划目标实施考核,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考核内容、办法,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主要领导的考核依据。

(二)部门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

1.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构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

2.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认真组织和推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逐项分解落实省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3.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各司其职扎实推动落实本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做好衔接。

4.规范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明确监管的重点内容、工作部署和具体监管手段措施。

(三)加强科技支撑。

1.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推动保护式开采。

2.完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治理技术方法。推广应用国产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3.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状况的动态变化,便于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对重点矿山应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监测站,实行市、县、站联网,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等有关基础资料,利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技术,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和图形库,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公众参与及宣传教育。

1.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各类矿山地质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回应矿山企业、矿区群众和社会公众关切问题,鼓励群众监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公开。企业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等相关信息由企业向社会公开。

2.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牢固树立矿产资源既是重要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生态要素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的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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