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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字体:

庆政办发〔2019〕57号  2019年6月6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旅游公路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加快旅游公路建设的工作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旅游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4号)精神,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全市旅游公路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目标问题双导向,补短板、拓功能、促衔接、强服务,进一步加快旅游公路建设,补齐旅游公路基础设施短板,优化重要城市节点之间、旅游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旅游目的地与目的地之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路网连通和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展公路旅游服务功能,强化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积极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服务、支撑保障旅游强市战略实施。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红色南梁大景区通高速公路;具备建设条件的4A级景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启动实施并力争实现75%左右的3A级景区通三级公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连接道路向其他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延伸,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2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景区(点)通硬化路,基本形成“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

二、主要任务

以补短板、拓功能、促衔接、强服务为重点,着力实施“通路”“改站”“畅游”“智联”四大交旅融合提升工程。

(一)重点解决“通路”的问题。加快实施“四个层次路网”建设,积极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实现重要节点城市、旅游目的地与交通干线的互联互通,强化景区与景区之间的路网连通和有效衔接,打通“断头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破除景区可进入性差的“瓶颈”制约,为游客创造快速便捷安全可靠的交通条件。

1.着力推进大景区高速公路连通工程。2019—2020年,计划建设通大景区高速公路2条149公里,解决红色南梁大景区所依托的县城通高速公路问题。

2.加快推进4A级旅游景区二级公路连通工程2019—2020年,计划建设1条10公里,解决周祖陵景区公路连通问题。

3.加快推进3A级旅游景区三级公路连通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环县耿湾至四合塬、宁县至莲花池、正宁县南邑至香炉山等3条列为“十四五”储备项目,深度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开工建设,解决3A级景区三级公路连通问题。

4.统筹推进其他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旅游道路连通工程。坚持农村公路发展与美丽乡村联动,2019—2020年积极实施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210公里;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工程80公里;量力而行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优选乡村旅游示范村道路10条,在道路沿线选择合适地点,配套泊车点、观景台、旅游厕所等服务设施。推动连接道路向其他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延伸,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2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通硬化路,形成“慢游”旅游交通网络。

 5.积极打造“生态公路”“景观廊道”。把道路交通项目建设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达、生态、文化、旅游等功能,着力打造功能复合型交通廊道。2019—2020年计划实施生态景观廊道沿线道路5条,在景观廊道沿线布局泊车点、观景台、旅游厕所,完善旅游服务要素,进一步丰富乡村旅游和自驾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快解决“改站”的问题。强化汽车站、服务区等公路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公路驿站”,积极拓展“服务区+旅游”“服务区+物流”“服务区+商业综合体”“服务区+地方特色产业”等特色服务功能,打造集旅游宣传、游客集散、“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交通旅游综合体。

1.加快实施汽车客运站“游客集散中心化”改造。2019—2020年,改造升级已实现网上售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1个。

2.加快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驿站化”改造。2019—2020年,创建特色旅游及地方特产商品实体示范店2个、充电站2座;司机之家2个。

3.协调推进乡村驿站、乡村加油站建设。2019—2020年计划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乡村旅游公路设置乡村驿站29个,同时按需求建设乡村加油站。

4.统筹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落实《丝绸之路甘肃省交通房车露营地发展规划》,结合旅游公路建设和景区开发,统筹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2019年计划建设自驾车(房车)露营地2个,6个列为储备项目,深度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开工建设。

(三)协调解决“畅游”的问题。加快推进依托高铁站、机场的旅游集疏运体系建设,实现高铁站、机场、公共交通、旅游专线间的无缝衔接,形成交通枢纽—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的旅游集散网络。

1.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方便游客集疏和换乘。2019—2020年,加快推进庆阳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确保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2.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将通往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景点标识标牌纳入全省道路交通标识范围。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主要交叉路口、城市交界处通往旅游景区的路口增设规范的旅游交通标识牌,健全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对新建、改建公路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主动与旅游部门衔接,合理设置旅游标牌,实现旅游交通标志规范、清晰明确、快速识别。

3.加大交通旅游宣传和出行引导。在机场、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出入口、三级以上汽车站、公交车站等游客集散地利用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等,加大交通旅游宣传和出行引导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通过手机APP、微信,提升交通旅游信息推广效果。与当地旅游部门、专业演艺文化公司等合作,在公路服务区开展旅游图书图册发放、票务销售、推介等便民服务。

(四)统筹解决“智联”的问题。依托全省交通运输大数据资源平台和旅游大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一部手机游甘肃”行动计划,推进交通与旅游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交通旅游综合数据服务平台,形成交通旅游数据资源目录,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交通旅游综合服务产品。

1.打造交通旅游综合服务平台。与“一部手机游甘肃”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针对不同游客群体的交通旅游产品及旅游服务需求的发布、查询、预定、线上交易、产品介绍、互联在线体验、交通旅游车辆定制网约服务及景区售票等线上互动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覆盖“路上、景中、游后”各个环节的智慧化服务。

2.推进交通旅游信息数据综合应用。实现全市主要景区和交通场站宽带网络和WIFI基本覆盖。提升干线公路服务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态势感知能力,逐步实现公路运行状况、信息发布、智慧旅游服务等联网管理和共享。在客运站推广普及联网售票、乘车码微信支付和交通一卡通支付,实现公众出行“一卡通”和手机支付。在服务区积极推广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的应用,探索ETC用户卡加油、购物消费等应用实践。

3.提供普惠化信息数据服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性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企业推广形式多样的交通信息服务APP产品,提供实时交通运行、路网查询、出行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智能公交、运输场站、汽车租赁、定制网约客运、汽车维修、道路援助、ETC在线充值等信息对接和一站式服务,为公众提供多渠道、全方位、普惠化服务信息。完善“12328”服务监督平台,逐步实现公路与铁路、民航、水运、邮政等行业的信息共享和平台对接,实现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一号通”。  

三、工作措施

(一)分工负责,合力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县(区)旅游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普通省道、3A级及以上景区连接道路及客运站点等建设;结合旅游公路建设和景区开发,统筹推进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配合景区开发部门推进景区内部道路建设,强化与旅游公路衔接;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及乡村旅游道路建设,乡村公路驿站纳入地方乡镇美丽乡村一体化建设和养护;积极推进乡村加油站建设。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建立市级旅游公路项目库,指导县(区)政府发掘储备一批交通旅游项目,并加快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公路建设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指导服务,定期不定期督查工程进度与质量。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和景区开发,研究提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需求,协调和指导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管理部门与交通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景观廊道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改造、交通旅游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建设。市国资委协调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建养一体化”方式积极参与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协调相关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企业做好合作模式设计和投资风险防控。市供销社负责有序推进乡村加油站建设及运营。甘肃庆阳公路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升级改造、日常维护和市场化运作。市道路运输局负责辖区客运站建设、升级改造和协调推进、加快构建无缝衔接高铁站、机场、汽车站、公共交通之间的交通旅游集散体系。市发改委负责推进庆阳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庆阳市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高等级公路(G244华池(打扮梁)至庆城,南梁至太白)建设。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草、水保等部门要建立重点旅游公路项目联审联批绿色通道机制,及时解决旅游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的难题,形成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创新模式,多元融资。

1. 积极推行建养一体化等新模式。鼓励引导县(区)政府与省属国有企业合作建设养护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有效解决当前全市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因投融资政策收紧出现的建设和养护资金缺口问题,促进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良性发展。

2.县(区)政府财政要将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全方位开放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以资产划分为导向,推进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市场化和专业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类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以公建民营、合作运营、购买服务、PPP合作等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和收益分成,充分发掘市场配置资源和资产,形成多元化投融资发展格局。

(三)“捆绑开发”,整合运作。

县(区)政府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将辖区内普通省道、旅游公路、“畅返不畅”工程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等项目集中打捆,采用“建养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养护。将政府出资或引导建设的旅游公路的冠名权、广告权、公路服务设施(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优质资源打捆实施,用于解决项目建设和养护资金不足问题。有条件的县(区)可将旅游公路建设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矿产资源等捆绑实施一体化开发。

(四)“综合开发”,提质增效。

县(区)政府要积极探索推进TOD模式(交通引导开发模式),以“路”“站”“景区”等要素为核心,围绕交通出行,引导沿线或周边地块整体开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和景区开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项目实施机构对政府承担的资源保护、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文化传承、咨询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等旅游公共服务事项与相邻相近相关的公路、酒店、景区、商铺、停车场、物业、广告、加油加气站等经营性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融合发展、综合提升,不断优化旅游公益性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促进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公路建设带动周边旅游,打造全域旅游综合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要,大力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五)“交旅融合”,联动发展。

县(区)政府应对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进行特色开发,结合沿线自然风光及旅游资源,合理确定设计主题,使“路”成为一道美丽风景线,把旅游资源集聚、串联起来;使“站”成为特色驿站,诠释“路”上包含的历史文化遗迹、民情风俗;结合旅游出行需求,鼓励在路侧空间富裕路段设置完善公路旅游服务设施;鼓励用旅游公路及沿线收储资源与社会投资方达成投资开发协议进行一体化综合开发,促进旅游公路建设和旅游项目开发联动发展。引导一批邻近重点景区、重要旅游城市和主要经济走廊带周边的公路服务区,探索服务区与毗邻区域土地、景区进行联动开发。

(六)“资源变资本”,滚动开发。

县(区)政府要充分运用好、挖掘好旅游公路项目沿线各类资源。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补充项目资本金,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将旅游公路项目周边的砂石料资源、旅游资源,打捆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省属国有企业置换资金,置换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该项目政府方资本金。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向中标企业支付项目工程款及养护服务费。将旅游公路项目周边的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等出让给项目建设外的其他社会投资人,转让收入按有关规定可作为该项目政府方资本金。

(七)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组织实施;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调度、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把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以建奖建、以路补路、以站补站”和“谁积极支持谁、谁实施得好支持谁”的原则,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项目推进快、协调服务好、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养护到位的县(区)、部门予以表彰和奖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当调减项目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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