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庆阳市公路“建养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8 【字体:

庆政办发〔2019〕10号  2019年1月2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鼓励引导县级政府与省属国有企业合作建设养护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2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大型专业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缓解县区政府配套资金压力,加快推进全市普通省道公路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养护质量水平,在全市推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确保“十三五”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内容

(一)合作模式。采用“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打捆项目包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专业企业承担项目包的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以及交工验收后5—10年的道路养护工作。县(区)政府依据合同、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分期向中标企业支付合同费用。养护期满后,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担。

(二)合作范围。资金来源已明确,已纳入省、市、县(区)“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和养护工程项目。

(三)实施体系。

1.项目招标。县(区)交通运输局向县(区)政府申报已获得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县(区)政府分区域、分批次确定打捆项目包并作为招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招标,选择“建养一体化”专业合作企业。

2.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由项目包总体合同和项目实施合同构成。

(1)项目包总体合同。县(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明确项目包“建养一体化”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系数、贷款利率下浮系数、支付方式,建设规模和标准,养护标准和年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2)项目实施合同。施工图预算批复后,由县(区)政府或其组建的项目法人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确定单个项目的合同价格,细化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目标,明确工程变更、材料价格调整、工程费用支付以及项目养护等合同条款。

3.项目建设管理。由县(区)政府依法组建项目法人实施项目的建设管理,鼓励采用项目集群化管理和项目代建模式,各级职能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管。

4.工程监理及相关检测。由县(区)政府或授权县区交通运输局统一打捆招标选择监理、检测服务单位。

5.项目养护管理。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普通省道、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由县(区)公路局进行指导、监管和考评。

(四)合同费用。

1.费用构成。合同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养护费及利息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施工图预算计取。养护费根据公路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养护里程、桥隧数量、养护时段及养护内容计取,在项目实施合同中具体约定。选择5年养护期的,不计建筑安装工程费利息;选择5年以上养护期的,可计付建筑安装工程费利息。

2.费用来源。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费用来源为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各县区政府配套资金。

3.费用支付。各县(区)政府为合同费用的支付责任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中标人。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建设期内支付50%,剩余的50%及利息在养护期内支付。养护费在交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养护绩效评估情况逐年支付。

应付未付的费用,由各县(区)政府支付利息,具体支付利息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可在实施合同中约定或另行商定。

三、职责分工

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资金,并纳入县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申报“建养一体化”项目,向市政府出具项目包配套资金承诺函和项目付款计划文件,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一定比例收储并供应土地土地。负责审核项目施工图预算。负责征地拆迁及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协调施工用电、砂石料场、物资供应等事宜,督促项目法人做好项目建设管理、计量支付等工作。负责将“建养一体化”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审批施工图预算。负责指导、协调、督办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养护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县(区)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督促县(区)将财政年度还款计划足额纳入年度预算。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保障“建养一体化”资金相关土地的收储和供应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配合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招投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公路“建养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或成立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建养一体化”项目。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合理调配土地收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申请债券,合法合规融资,要将事权范围的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8〕197号)要求,将项目周边的砂石料资源、旅游资源,打捆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省属国有企业置换资金,同时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向中标企业支付项目工程款及养护服务费。

(三)强化部门联动。发改、财政、国资、审计、公安、交通、国土、环保、林业、住建、水利、旅游、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高效推进全市公路“建养一体化”工作。

(四)强化项目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制度机制、督促检查、严格管理等方面入手,严守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生态发展三条底线,建精品路、平安路、生态路。

(五)强化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