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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出台《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庆阳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7-03-09 19:32:00 【字体:

  3月3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与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促进国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全面推动健康服务产品发展、全面促进“健康+互联网”发展及全面强化对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等十个方面工作任务,是指导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意见,要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措施手段、建立保障机制,重点抓好空气、土壤、水污染防治,解决好农产品、工业玩具、建筑装修材料、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履行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职责,稳步推进编制人事管理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建立成熟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组建市县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六统一”。要完善“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制度,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工程实施。要落实重点人群保健制度。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计生监督、卫生应急、妇幼健康和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公立医院全员聘用制,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同工同酬制度。要建立健全县级体检队,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要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开展食品安全、精神卫生、地方病和职业病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要全力打造岐黄故里品牌。要建立覆盖医疗健康养老体系。要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算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要整合预防、妇幼、保健、医疗、计生、医保、科研等各级各类健康相关机构信息系统服务功能,实现人口健康基础信息多元采集、分类管理、专业开发、共享使用。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的重要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加强督查考核,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推进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完善保障制度,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完善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卫生与健康投入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推进“健康庆阳2030”战略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大措施,营造人人关注健康、个个参与健康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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