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需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近年来,随着庆阳市城区建设快速发展,用地情况和规划发生了变化,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庆阳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2018-2023)》(以下简称“旧版区划”)亟待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等进行调整修订。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制定《庆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5-2029年)》(以下简称“本区划”)。
三、区划范围
本区划范围包括:解放路街道、安定路街道、兰州路街道、朔州路街道、石油路街道、学院路街道以及温泉镇后官寨镇、彭原镇及董志镇的部分区域。共由四个片区构成:北部城区、南部城区、西峰工业园区(含工业集中区)、“东数西算”产业园区。规划区范围用地总面积为5799.89hm2。
四、主要内容及修订情况
(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噪声限值要求。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本区划明确了以下四种类型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对应执行的噪声限值要求。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噪声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噪声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
连片工业产业区块、物流仓储区总体上划定为3类区,其中尚未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和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为主的非工业用地,执行2类区标准。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划分为4a类区。4a类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修订情况。本区划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庆阳市的实际情况,将陇东学院、海绵运动公园、庆阳第七中学等区域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将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为主的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连片工业产业区块、物流仓储等区域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将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区划修订时,由于城区规划范围有较大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对比旧版区划有所调整:将北部工业集中区中的2类区、南部工业园区的1类区全部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将古象西路-庆化大道-西大街-北大街之间的区域、东湖路-北京大道-兰州路-仁杰路之间的区域、兰州路-南梁大道-庆化大道-石油路-经三路-北京大道之间的区域,由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海绵运动公园所在片区由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为1类声功能区。变化的部分主要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规划的用地性质变化情况进行修订,使调整后的区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实施时间
本区划自2025年12月5日起实施。旧版区划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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