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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16:42:52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务实举措。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十一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甘肃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助餐对象、助餐模式、运营管理、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设各类老年食堂,开展堂食和送餐服务,重点解决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困难老年人和兼顾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二)助餐对象:助餐服务工作中的普惠制对象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特惠制对象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且轻度失能及以上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空巢、独居的老年人、90周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三)助餐模式:通过建设老年食堂、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助餐送餐、依托养老机构食堂助餐、设置社区助餐服务点、开展“跑腿式”助餐、探索邻里互助为老助餐服务等6种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四)运营管理:包含提供设施场地支持、加大运营扶持力度、严格监督管理等3方面内容。提供设施场地支持提出各县(区)要统筹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包括适老化改造)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加大运营扶持力度提出要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严格监督管理规定提供为老助餐服务的食堂和餐饮企业要符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接受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以及镇街、村社的属地管理。

(五)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督促指导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抓促保障措施,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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