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文旅产业发展资金有关补贴奖励的申报程序,通过奖补资金的兑现助推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文旅产业规模。
二、政策依据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庆发〔2023〕5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括11章。
1. 总则。提出《办法》制定的目的、使用的范围、遵循的依据以及监督落实的部门。
2. 贷款贴息补助。提出了贷款贴息的标准、原则、对象、范围和方式。明确贴息利率以实际贷款利率为准,贴息比例为50%,同一经营主体年度贴息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列举了不予贴息的情况,对贷款贴息申领提交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3. 项目前期补助。明确了项目前期费用包括规划、可研、施工设计等项目实施前投入产生的费用。提出对项目前期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前期费用申领提交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4. 品牌创建奖励。分别对2023年4月以后新评定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等旅游品牌给予不同等次奖励。对已经奖励过的品牌成功晋级的,按照标准补发差额。对相关品牌奖励申领提交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5. 引客入庆奖补。对组织专列、包机旅游,“一张机票(火车票)游庆阳”,非政府组织节庆赛事活动等开展“引客入庆”活动的文旅企业,按实际游客数量和游览天数,给予不同等次的奖补。对引客入庆相关奖补资金申领需提交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6. 文旅企业奖励。对在我市注册的规模以上民营文旅企业,按年营业收入规定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对成功入规和连续3年以上入库文旅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企业申请奖励需提交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7. 人才引进激励。对引进人才学历、毕业院校、教育方式进行了规范,对引进人才就业企业、工作年限进行了明确,对参加技能大赛获奖的级别和类型分别作了说明,对奖励申领需提交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8. 文创产品研发奖励。对文创产品的类型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文创产品研发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对奖励申领提交的资料、程序进行了明确。
9. 资金兑付。明确相关企业或个人达到申领奖补资金条件即可向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提交申请,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后,在3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兑付。旅行社引客奖补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审核并公示后给予兑付。
10. 职责与监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安排和拨付,县(区)财政部门配合文体广电旅游部门做好奖补的申报,并开展绩效管理。对编造虚假信息领取奖补资金的企业或个人,一经发现核实,收回奖补资金,第二年不得申报。
11. 附则。明确《办法》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解释,有效期5年。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