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人社厅下达我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以及市委书记黄泽元同志在全市政银合作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中的催化作用,助力我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战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庆阳中心支行制定了《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市司法局合规性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核,市人社局局务会议讨论修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庆阳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庆阳市进一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即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高效、有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评价共设置贷款发放量和担保基金注入量2个指标。贷款发放量底线指标5亿元(省级下达4.2亿元)、鼓励指标10亿元(系市委书记黄泽元同志要求力争达到的目标)。担保基金注入量底线指标5000万元、鼓励任务10000万元。贷款发放量和担保基金注入量任务分解见《实施方案》附件1和附件2。
(三)主要举措。
1.针对部分县区随意限定申请人户籍地的问题,提出要“坚决打破户籍地域限制。户籍地为市内外的城乡劳动者,只要在庆阳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均可在项目经营注册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针对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对象不精准、服务我市优势产业不明显的问题,提出“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外,其他所有行业的个人、小微企业均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突出扶持’‘羊牛猪鸡、果草菜药’八大主导产业,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装备制造、农(畜)产品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
3.针对合作银行数量少、竞争不充分的问题,提出市、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银合作总体要求,积极扩大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业担保贷款的合作范围,尽快形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争相放贷的积极态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机构要对符合放贷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争取更大的信贷额度,千方百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辟绿色金融通道,切实为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信贷服务。”
4.针对随意扩大反担保范围、提高反担保门槛的问题,提出“对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以免除反担保”,“按规定将反担保人扩大至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含中省驻庆单位)、非公企业(经济组织)中有稳定收入的员工,以及其他有收入且有担保能力的人员”,“各县(区)在落实反担保政策时,不得将反担保人选仅限制在体制内人员当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
5.针对担保基金注入不足可能引发停贷的问题,提出“各县(区)财政局要全面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到期还款腾退出的财政担保金不得收回或挪用”,“落实好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一律从同级一般预算安排且不得使用其他专项资金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规定,绝不允许基金枯竭引发停贷的问题发生”。
6.针对持续强化放贷资金安全的问题,提出“承贷银行到期贷款回收率低于96%或代偿率达到10%时,暂停发放新的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20%的,取消承贷银行的创业担保贷款放贷资格。”
7.针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推进力度有限的问题,提出“要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完成底线指标的基础上,每完成鼓励指标一个百分点,在人社综合考核评价中加0.1分,超过努力指标之外的不再加分”,“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人行庆阳中心支行采取旬调度、月通报、季评比的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对推进迅速、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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