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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1:23:35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17年,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7〕43号),为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机构改革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由发展改革委调整到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名称变化、职能变动,加之2021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委修订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审查对象、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等内容作了修改。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委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审查对象、审查标准,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化运行。紧紧围绕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了审查方式和有关要求,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起草完成后,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33个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驻庆有关单位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大部分12项内容:

第一部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包括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4项内容,按照新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对象、审查标准,特别是在审查方式上,增加了“以各级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开展自我审查后,与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会审,形成审查结论与文件一并提交本级政府审议;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议题,由议题提交单位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以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合同或协议,由承办单位开展自我审查后,与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会审”,确保以各级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研究的事项、签订的合同协议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第二部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包括优化内部审查流程、严格规范增量审查、定期开展评估清理、推行第三方评估4项内容。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把公平竞争审查环节作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审签流程,嵌入公文办理系统;实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对存量文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或者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对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专项列支等工作要求。这些都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做的工作。

第三部分: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4项内容。明确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司法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抓促机制;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形成自我审查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有序实施;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市、县(区)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要求。这些也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省上考核要求做的工作。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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