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9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细化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灭火能力。
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森防指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和行政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责,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先后2次征求了县(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司法局进行了规范性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靠实火灾预防监管责任,细化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健全完善会商研判、预警响应、执法衔接、信息报送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整体合力,不断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轻火灾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源头防范、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靠科技、整合资源”6项基本原则。
(三)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火灾预防监管责任、国有林区管理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责任。二是严格履行森防指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各级森防指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履行防灭火职责。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三级会商研判机制、预警监测响应机制、执法衔接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四是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御能力。加强防灭火宣传教育、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灭火救援队伍建设、灭火组织指挥。五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按照“全员培训、分级实施”要求,加强对基层干部、生态护林员、草管员、群众性扑火队伍的业务培训。
(四)保障措施。为保障《实施意见》落稳落实,提出了3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二是加强经费物资保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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