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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03 11:16:21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15号),市人社局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上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稿形成后,及时征求了市政府稳就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规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由“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四部分构成。 

(一)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坚持靶向思维,主要从鼓励发展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三个方面提出新的举措切实拓宽灵活就业渠道。

(二)优化自主创业环境。着力在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取消部分收费、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等方面聚焦发力,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主要采取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开展针对性培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的保障支持。

(四)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激励督导、注重舆论引导三个方面高效推动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工作的开展实施。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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