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0〕31号)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庆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征求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审定印发落实。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了2020-2021年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发展目标、推进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分解了各县区2020-2025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清单,细化了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梳理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投资项目清单。
(一)发展目标。明确了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8.28%以上,完成省上下达9.5万人落户目标;2021到2022年,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1.9万人,争取到2022年提前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十四五”城镇化目标,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分别达到37%、100万人;力争到2025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45%以上,城镇人口达到125万人。
(二)推进思路。以做强1个中心城市、做优7个县城、做特30个重点小城镇为支撑,构建“中心城市+县级城市+重点城镇”的框架体系,力争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系。
(三)重点任务。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思路,重点在人的身份转化、城镇空间格局优化、产业支撑实化、综合承载能力强化、生态和人文美化、体制机制催化等“六化”上实现较大突破,有效解决教育“大班额”、城镇医疗配套不足、城市交通拥堵、城镇基础设施补欠账、违法建筑、高层建筑消防、城市环境治理、集体“三资”等八个方面问题,聚焦今明两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坚持统筹协调。建立推进机制,实行“目标+任务+项目”三个清单管理模式和季调度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各县(区)、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争取资金。强化用地支撑,坚持“全域统筹、多规合一”理念,精准制定全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投放计划。
《实施方案》附件明确了2020-2025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细化了7个方面30条重点任务,梳理了中心城市、7个县城、30个重点城镇2020-2021年实施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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