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庆政发〔201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一”包抓项目责任制和交通扶贫攻坚行动的总要求,坚持建、管、养、运并重,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实施力度,创新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在重点项目建设、公路养护管理、交通运输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庆阳市2014年度交通运输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正宁县政府、宁县政府、西峰区政府、庆城县政府为201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先进县(区),各颁发奖牌一面。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表率和模范带动作用。在新的一年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以开展交通扶贫攻坚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实现全市交通运输事业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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