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7 【字体:

  庆政办发〔2017〕76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打造阳光政府,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2016年,省财政厅对市政府及所有部门2014年和2015年决算、2015年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通报,要求我市对公开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督促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今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原则上都要公开预决算。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中发现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应当移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建议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此,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要求,压实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目标责任

  一要明确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要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政府举债及相关说明,预决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项目、分县区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和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预决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具体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执行。

  三要严格公开时限。政府预决算公开的时限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限为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要求在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公开任务。 “三公”经费预决算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四要规范公开方式。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集中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在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应当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强化保障,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预决算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财政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舆情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省要求,切实担负起预决算公开责任,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决算信息。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财政专项支出要及时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自查力度,结合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预算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16年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 、深刻剖析根源、及时整改落实,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报市财政局。随后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区、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按要求公开预决算和不报送公开自查情况的将建议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四要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机制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单位公开栏等方式和途径,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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