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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2 【字体:

 庆政办发〔2017〕66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庆阳市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庆阳市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提升我市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医药产业新动能,扩大产业规模,增强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根据《甘肃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开放合作,逐步扩大医药产业规模,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加快医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医药产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转型。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国家相关医改政策,完善产业政策和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 坚持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合作。完善创新环境,推动产学

  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医药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打造向西开放的特色医药产品出口基地的机遇,加快医药产品与国际接轨。

  3. 坚持突出特色,加快转型升级。发挥中草药种植(养殖)优势,优化中药材种植结构,推广标准化种植。促进中药企业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推动我市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4. 坚持质量提升,增加有效供给。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国家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药材、药物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医药流通信息网络,努力增加品种,优化供给。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大宗药材多元开发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到4万吨,年交易量达到30万吨,实现药品销售收入17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标准化种植基地1万亩;扩建1个市级检测中心、新建5个县级检测中心;实现药品安全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全程监管;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养结合形成规模;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医药分离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医药成本医疗费用有效降低。全市初步形成以特色资源为基础,现代中药为重点,保健品为补充,现代仓储物流为支撑,多元化发展的医药健康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技术创新,以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建立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为主体,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新药、改良型新药、中药新制剂开发。开展新药研发,重点选择一批质量安全、临床疗效显著的院内制剂及疗效确切、有效成份明确、作用机理清楚的中医经典名方验方,开展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提升标准研发新药。促进专利技术孵化转化,强化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对接、与研发人员利益对接,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拥有特色技术、高端人才的创新型医药企业,提升医药产业层次和整体竞争力。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加强质量监管,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运用中药材现代化科学检测技术,推动我市开展药品和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升级,增强标准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开展药品标准复核工作,实施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标准提升工程和化学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院内制剂和仿制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药品生产销售一体化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规范化实验室,中药生产企业建立正品标本室。健全药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药品风险排查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应急机制,实施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精准监管,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动态全程安全无缝监管。加快全市基层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强基层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药学和法律专业人员比重,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全覆盖。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投诉举报系统、审评审批系统、药品稽查系统。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发挥产业优势,打造工业园区中医药基地。立足我市中药材种植优势、区位优势以及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创建中医药产业综合试验园区。建立全市中药数据库和庆阳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基因库和道地中药材追溯体系,为我市中药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积极开展道地药材认定,促进大宗优势药材标准化种植、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加快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制定质量标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省内医保目录。鼓励知名药企在庆阳投资建设药源基地、生产车间和仓储基地。鼓励运用现代远程医疗技术,推动市、县中医医疗一体化联合试点,促进中医预防、医疗、康复、养老一站式健康服务。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支持企业开展中医药境外认证注册、建立岐黄中医学院等诊疗服务机构。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商务局

  (四)发展现代药品流通,营造良好经营环境。推动药品连锁经营、流通配送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配送高效、秩序规范、服务到位、城乡全覆盖的现代药品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配送和仓储中心,健全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实现道地大宗药材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在西峰建立中药材交易市场,发展庆城驿马中药材市场,从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化入手,打造区域中药材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协同的中药材电子交易中心、大宗中药材价格形成中心、标准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质量控制(检验)中心。规范医药产业市场准入管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信用“红黑榜”披露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生产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五)统筹优势资源,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医疗、产业、教育、文化和旅游优势资源,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设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服务;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的护理服务;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和治未病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将康复护理延伸至居民家庭,逐步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落实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创新区总体规划,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逐步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支持企业开发质优、安全、养生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开发药膳美食可体验、可消费养生保健旅游系列产品,加快养生保健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餐馆、进乡村步伐。加大中医药健康旅游宣传推广,推出一批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精品线路和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开发等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 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

  (六)深化医药改革,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实施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结合医药分开,加快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推动分级诊疗、中西医同病同价和医生多点执业,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价格、招标采购、医保政策衔接,推动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机制,执行国家药品购销两票制,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有效控制药品价格,强化药品价格和医药费用综合监管,推动价格信息公开,防止药品价格虚高和过渡医疗。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新药(医疗器械)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扩大患者就医选择权,推动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种类,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医药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平台、产业服务平台等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整合部门现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现有创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扶持具备医药创新发展能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发展。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贷款、企业兼并重组、小微企业发展、研发费用扣除、引进重大装备关键设备,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向创新人员转增股本、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股权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支持综合医药创新平台和科技园区建设,落实小微企业申请创新药品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天使基金等风险投资投入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二)实施人才优先工程。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保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构建人才交流信息平台,畅通人才流动通道,形成人才高效配置、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开展庆阳市名中医庆阳中医世家评选认定工作。做好“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评选申报推荐工作。鼓励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形成“团队+技术+资本”的引智新模式。建立创新型企业家按管理要素、创新人才按技术要素分配机制。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家予以激励。

  (三)推行项目带动战略。以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着力完善产业服务平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快建立中药材交易中心,鼓励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庆阳益翔药业、神州同泰药业等医药企业进入市级工业园区,带动医药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医药企业,围绕大健康链延伸、服务链配套,形成医药产业集群。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中药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我市药材种植、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健康医疗、医药改革、药品监管、医药科研、养生旅游以及中医药文化传承等医药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医药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有关政策建议和总体规划,协调推进中医药产业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促进医药产业发展议事协调机制,立足本地医药产业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眼产业长远发展,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实际,结合部门职责和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同时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把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考核评估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每年1月底,各县区政府向市中药产业办报送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市中药产业办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通报批评。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行业信息发布,与职能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整顿规范医药市场,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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