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立足市情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全市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庆阳。
(二)工作目标。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于3月底前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前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市、县(区)年底前分别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和环境执法人员培训。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环保、农牧、国土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编制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督促县(区)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果业局、市能源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开展对县(区)和有关专业机构详查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做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质量保证与控制、数据分析评价和成果集成。按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农牧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年底前完成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各县(区)年底前制定完成本辖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牧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三)建立调查评估制度。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上述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业企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由所在县(区)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
(四)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重点从选址和规划符合性、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和防控环境风险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物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落实)
市、县(区)发改、国土、规划以及其它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各县(区)政府要与石油、煤炭等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五)严防石油煤炭开发污染土壤。石油、煤炭项目布局、立项审批要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控制区,严厉打击违规偷排和超标排放行为,督促石油、煤炭企业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实行清洁生产。(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
(六)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成全市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
(七)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组织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培训,开展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市、县(区)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环保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3月底前要制定完成县(区)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配合,强化协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强化担当,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承担分配的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考核,完善机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同时,要对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任务完成质量、工作衔接配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落实相关奖惩制度。
附件: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落实 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制定出台《庆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市环保局 | 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2017年完成 |
2 | 制定出台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各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1季度前完成 |
3 | 编制庆阳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牧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2017年5月底完成 |
4 | 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培训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牧局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6月底完成 |
5 |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市环保局 | 市直有关部门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7月开始 |
6 | 对污染地块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 |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企业 | 2017年8月开始 |
7 | 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牧局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8月底完成 |
8 | 制定《庆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农牧局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2017年9月底完成 |
9 | 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 市环保局 |
|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9月底完成 |
10 | 县(区)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农牧局 |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企业 | 2017年10月底完成 |
11 | 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 各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11月底完成 |
12 | 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牧局 市财政局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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