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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调整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8 【字体: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调整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规定及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设置的批复》(庆市编发〔2013〕4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将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更名为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对更名后的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卫  达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丑一斐  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

  王勤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杨  伟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窦晓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胡雪琴  市委人才办副主任

  张晓武  市委编办副调研员

  张新颖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代永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  韬  市工信委副主任

  闫  斐  市教育局副局长

  付怀情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卜拴麟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闫莲莲  市卫生局调研员

  尚书录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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