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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峰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限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6 【字体: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峰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限的通知

西峰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西峰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切实理顺体制关系,明确职责界限,靠实责任主体,经市政府四届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西峰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限做如下调整:

  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权责配备要求和“属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执法监管改革方向,将“西峰城市规划区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下划西峰区人民政府承担,实现西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一体化。

  二、执法权限调整后,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领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研究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总体规划,组织查处跨县(区)案件及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全市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稽查监督等工作;区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本辖区文化市场统一实施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三、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从市文广局系统给西峰区划转2名事业编制,用于补充区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力量。所划编制由市编办负责,计入西峰区事业编制总量中。

  四、新的执法权限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省有关政策性文件对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限划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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