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苗林结合培育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苗林结合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2013年秋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要求,大力培育发展苗林产业,着力创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期,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苗林产业发展情况,市政府组织林业部门开展了初期评估,从评估情况看,全市完成苗林结合培育312.76万亩,占任务的104.3%,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23.94%提高到27.63%,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使全市水土流失初步遏制、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有效增加、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推动,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缺口资金达3.43亿元。二是封山禁牧落实不到位。县乡工作抓得不够紧,责任靠得不够实,牛羊毁林现象增多。三是所育苗木市场适应性不强。培育树种结构比较单一,城市绿化苗木缺乏;苗龄结构不优,中龄苗多、小苗和大规格苗木少。四是产业科技含量较低。名优特新品种引进少,造林育苗新技术应用不够,技术服务不到位,经营管理不科学,导致苗木商品化率低,销售比较困难。为切实提高苗林结合培育质量,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苗林结合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利用宜林荒山实施苗林结合培育和“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是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绿色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创建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实现我市“绿色崛起”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政府一定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国土绿化、深化林业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谋划,全力推动。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苗林结合培育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思路措施,提升发展水平
林业生态建设承担着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使命。苗林结合培育是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工程,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持续扎实推进。各县区政府要遵循“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量水而行、以水定林、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造林密度”的原则,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一要加快种植结构调整。扎实开展各树种、不同龄级苗木存量调查,按照针、阔叶树种齐头并进,乔、灌木品种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培育我市稀缺的品种,优化龄级结构,逐步形成名特优品种规模齐全,大中小规格数量合理的产业格局。各国营林场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认真总结新品种苗木培育方法,为苗林产业结构调整探索经验。要根据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标准和密度调整需要,适当提高大苗栽植比例,变大苗价格低的劣势为造林成本低的优势,帮助群众解决销售难题。从今年开始,要按照“严格控制营造纯林、发展混交林”的要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大力营造针阔混交林和乔灌混交林,实行块(带)状混交,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构建科学稳定的林分结构。
二要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发挥市内林业科研院所技术优势和平台作用,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研究制定乡土树种规范化育种、培植及管理技术,探索引进知名度高、生长表现好的异地绿化树种,建立试验基地,加强驯化研究,适度规模化发展。加强与周边省市林业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引进一批先进实用造林育苗新技术,做到自主创新与吸收借鉴相结合,切实提高苗林产业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科技兴林水平。摒弃陈旧落后经营观念,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努力提升广大林农科技素质。论证实施一批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带动林农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实施人才强林战略,加强县乡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技术能手和创新标兵评选活动,深入一线面对面进行技术指导,力争使每个林农都成为懂技术、会管理的致富能手。
三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针对全市造林苗木总量较多,但公路、园林绿化品种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城市建设绿化等需求的现状,加强市场调研和对接,积极调整树种结构。各国营林场要带头培育栾树、杜松、香花槐、紫叶李、白蜡、黑桦等特色苗木,金叶榆、金枝槐、金叶黄栌、美国红枫等彩叶树种苗木,力争使造林苗木、绿化苗木比例趋于合理和平衡。要狠抓产业培育管理,推行规范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出圃苗木商品化率,不断扩大苗林产业市场影响力。要针对近两年2-3年生油松等容器苗偏紧的情况,加强国营林场与县区双向协调,合理安排育苗规模,及时搞好余缺调拨,确保苗林产业健康发展。
四要提升苗林产业效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特色、放大效应”原则,把苗林结合培育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和林果、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开发结合起来,根据立地差异和群众意愿,开展不同类型的苗林结合培育。要在贫困村大力营造经济林,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大地增绿与农民增收双赢。要在乡村驻地和旅游景区重点营造景观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景区品位,加快森林旅游产业开发。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大力发展“四种类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生态旅游、林产品开发)、“十种模式”(林药、林苗、林草、林菌、林菜、林经、林禽、林畜、林下休闲、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推广立体林业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经济效益。
五要切实巩固造林成效。坚持“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创新管护工作机制,强化造林后续管理,把管护费用纳入造林预算,提高管护成效和水平。各县区政府、各国营林场要对历年苗林结合培育开展补植补造,每年定期上报补植情况。市林业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加强幼林抚育,促进苗木生长,力争早日产生效益。坚持“全面封禁、依法治理、引导扶持、禁建并举”的原则,加大护林宣传力度,落实封山禁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推行舍饲圈养。对入林放牧、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大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资金短缺是制约苗林产业持续发展的最大困难。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全力保障苗林产业发展需求。市、县区财政都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对苗林产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市政府将把县区财政扶持苗林产业情况纳入林业工作考核。要建立健全金融支持苗林产业发展的机制,探索农业投资公司融资开展生态项目建设的路子,破解苗林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自主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苗林结合培育。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在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限额审批、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类林业项目,切实增加天保工程、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投资。
四、搭建市场平台,促进苗木销售
充分挖掘本地市场潜力,市内城乡绿化、道路绿化、荒山造林要尽量使用本地苗木。要充分考察认证,谋划建设大型林木种苗市场,定期举办苗木展销会,为广大苗农和客商搭建交易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外出举办苗木推介会等活动,巩固老客户,结交新朋友,开拓新市场。引导成立苗木经纪公司,为苗农和客商牵线搭桥,提供供求信息、人力资源、物流运输等服务。搭建电子商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网络营销,拓宽销售渠道,实现线下线上销售一体化,切实提升“陇东塬”品牌知名度。积极鼓励农民以资金或林地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建立从栽植繁育到市场销售的产业体系,加快实现基地化发展、集约化经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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