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已建立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庆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王 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高世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斌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田 鹏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自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耿建民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工作局局长
代永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耿文科 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忠仁 市人社局副局长
路卫东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元庆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吕绒琴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日常协调职责,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局长耿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络员。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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