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四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和针对性,是我们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体现。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大局出发,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谋划2017年经济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整改方案,逐级靠实工作责任,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层层传导压力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要细化整改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查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机制、定期报告制度,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尾巴、不出现反弹。今年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2017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市督查考核局要把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今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主动会同市发改委对整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省政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要严肃进行问责,确保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13号)要求,市政府对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督办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重化工业比重大,‘两高一资’产业形态明显”的问题。
整改目标: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加工制造业产值占重化工业产值比重由2015年的18.7%提高到30%左右。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取得积极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
整改措施:
1.全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1)紧盯制造业发展重点和突破方向发力。围绕石油(天然气、煤炭)化工、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三大传统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石化通用装备、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及产品、农机装备、信息技术产业、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努力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和完善高水平的研发平台,申报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企业实验室。推动“互联网+”协同创新,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每年组织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50项以上,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30项以上,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3)全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制定出台制造业重点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每年实施100个左右制造业项目,确保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结合《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谋划一批基础好、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能够在1-2年内取得阶段性突破的重大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争取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省级预算专项支持盘子。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4)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引导和支持中东部地区制造业优势企业在我市布局建设加工贸易、检测维修、租赁服务等基地。完善工业园区功能,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物流服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品牌建设、创业孵化等生产性服务业。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加快建设产业基地。以西峰工业园区为平台和载体,做大做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西峰为重点的国家战略性石化产业基地,庆城西川、宁县和盛为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庆城驿马、镇原金龙、正宁县城、环县西滩为重点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从2017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每年重点支持10个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绿色制造、补齐发展短板的重大改造提升项目。重点实施西峰制药搬迁改造、环县中盛百万只肉羊产业化、能化集团装备制造园智能机械生产基地等一批项目。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3.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链。培育和发展石油石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三大产业上下游关联、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促进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4.推动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组织重点行业开展工业行业污染防治、节能专项监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重点专项行动计划。2020年,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二)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体量小、实力弱”的问题。
整改目标:加大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搭建创新平台,全面推进产业开发,争取在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具备发展基础的重点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体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中高端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十三五”末全市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达到50户以上,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达到3户以上,整体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发展壮大。培育国、省级科技研发服务机构40个,市级科技服务实体40个,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15%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
整改措施:
1.重点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势行业产业链。进一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路线,积极适应“工业4.0版”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等产业技术结构升级的大趋势,广泛应用“互联网+”与实体企业相整合,有目标、有方向、有步骤地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壮大。坚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相结合,推进全市“346”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全力推进庆阳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示范城市建设、新能源电动力汽车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争取在现代中药制造、生物医药研发、现代电商物流、新型机械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吸引优势企业参与延伸产业链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2.持续增强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加快全市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庆阳市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创建批复;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确立,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户,建立一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力争80%以上规上企业建立自主研发中心;持续抓好科技精准扶贫建设工作,落实好科技精准扶贫“12345”目标任务,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到2017年底前为每个贫困户培养1名科技明白人;发挥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两大科技人才优势,到2017年为每个贫困县分别建成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扶贫示范村,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助推精准扶贫、科技精准扶贫、产业培育、科技精准扶贫培训、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贫困村农民科技素质、贫困户科技致富能力、科技服务功能、科技富民产业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五大提升;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打造“三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升级版,2017年争取获得省级科技特派员试点市建设批复;加强科技合作交流,2017年完成市政府与省内外20家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建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3.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依据资源禀赋、生产要素、地理条件,按照空间化布局、差异化分类、优势化互补的要求,搭建“一区四园”总体战略布局新框架,按资源开发进度、产业培育程度及工业基础条件成熟度,围绕打造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产业聚集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重大油气化工项目落地西峰工业园区,延伸油气化工产业链条,助推西峰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拟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宁县长庆桥、镇原金龙、正宁周家、庆城驿马、西川、合水县等工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管理机构,创新运行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遵循“适度超前、分步实施、滚动开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建设其他工业集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引导企业退城入园,增强园区对产业开发的承载力,激发产业聚集力和优势互补力。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三)关于“进出口额继续增长的压力加大”的问题。
整改目标: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力争全年外贸进出口实现正增长。
整改措施:
1.提升外贸进出口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
(1)加快发展加工贸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使庆阳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天然气加工项目在2017年正式投产;积极主动赴东部沿海招商引资,引进承接加工贸易企业;搭建就业服务培训平台,开展外贸技能培训。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经合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培育新型外贸方式。依托庆阳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和各县区电商中心,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我市落户,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企业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努力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努力遏制农产品出口下滑局势。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4)支持外贸企业研发自主品牌。支持我市外向型企业产品创新、设备更新、自主研发和品牌培育,推动我市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 打造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
(1)积极创造软硬件条件,争取在庆阳市设立海关办事机构及保税仓库,提高全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外事办
实施单位:西峰工业园区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积极组织参加重点展会节会。重点组织做好庆阳市参加兰洽会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打造宣传推介新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京交会、广交会、东盟博览会和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甘肃特色商品展示展销会,进一步增强参会时效性。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消费增长乏力”的问题。
整改目标: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消费较快增长。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细化推进商品市场流通、居民住房改善、汽车消费、旅游休闲升级、绿色消费等方面具体措施。推进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居民消费品市场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根据国家、省上统一部署,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等工作;落实好公务员奖金制度,按时预发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落实休假制度,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已经休假和安排职工休假的,不再发放;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转入常态化管理,兑现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及各类国家规定的行业性岗位津贴;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发放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增长;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及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健全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为企业减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督查考核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提升消费品质和层次。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引导持续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激发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有效培育自主品牌,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税局、市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4.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大市场和公益性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中心为骨干,以重点景区、交通枢纽站点、县乡便民市场和农村网点为基础,大力推动我市4A级旅游景区、城市商贸综合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领域市场建设,逐步形成全市市场网络体系。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市卫计委、市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经济稳定增长的难度大”的问题。
整改目标:201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完成全年目标。
整改措施:
1.确保完成全年预定投资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加大工业投资运行调度。紧盯长庆油田、华北油田和重点煤电开发企业,加大运行调度的频次和力度,做到精准预判、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促使工业投资企稳回升。深入实施“助保贷”、“互助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项目支持力度,建立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坚持未开工项目抓开工建设、
在建项目抓工期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对尚未开工项目列明清单,挂牌督办,实施进度慢的项目挂图作业,精细化推进。积极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4.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抓好兰洽会、文博会、
新能源博览会等节会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进一步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率。鼓励各地开展“全产业链招商”,促进“补链”、“强链”。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督查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真正把签约项目变成有效投资。
牵头领导:黄正军、王 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合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和市场环境。力争2016年非公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
1.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独任审核制”工作成效,将本单位所有审批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行政许可及涉及股东切身重大利益的审批事项外,其它审批一律由受理人员独任审核。以当场办结为原则,以非现场办结为例外着力提升审批速度,无特殊事由,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窗口设立办事“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大学生创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导服帮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专人负责、跟踪帮办。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及《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等文件要求,除目前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具有行政审批事项)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密切政府与民营企业联系,定期召开非公经济人士会议,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功能互补、服务协同,增强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完善注册登记窗口考评机制。在注册登记窗口摆放电子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每次业务办理行为,由办事群众进行评价打分,将评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考核依据。单位人教、办公室等相关科室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查阅资料、业务测试等形式,强化对窗口服务行为及业务素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服务意识差、语言生硬、业务素质不过关等现象的,一经发现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牵头领导:卫 达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受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创新能力不足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因素制约,1-9月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5%”的问题。
整改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5%。
整改措施:
1.落实通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
入政策,促进公平竞争。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宣传、
培训、推广力度。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参加省上召开的推介会暨签约仪式,推出一批、签约一批PPP项目。设立庆阳市PPP项目引导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引导和放大作用,提高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投资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推动改进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政府主导的市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
牵头领导:黄正军、王 华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工信委、市国土局、银监分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2.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所载明的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在政府网站登载。将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算单位、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全面公示,做到缴费群众和企业心中有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中介服务以及涉企、涉农领域收费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审计工作力度,探索建立收费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热点领域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收费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经许可擅自收费、不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收费不上缴财政、应收不收等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规范。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收费的行为,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管理,将没有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逐步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管理。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管理行为。完善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办法,做到以票控费,票款同步。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减免政策,重点加强涉企、涉农领域收费监管工作,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减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庆阳银监分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3.发挥促进民间投资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建立完善促进民
间投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类民间投资主体的会商对接,定期发布PPP项目和招商引资政策信息,研究解决企业投资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切实为促进民间投资做好服务。抢抓兰白试验区创新驱动基金40%投向省内地市机遇,争取兰白试验区创新驱动基金支持我市建设。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1-9月,公路投资完成全年计划46%”的问题。
整改目标:深入实施“6873”交通突破行动,确保到“十三五”末完成公路投资920亿元。
整改措施:
1.全力做好项目谋划争取。做好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打扮梁至庆城公路入选国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对接和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庆阳至平凉高速公路、二十里沟口至车路崾岘一级公路以及新庄湾至铜川等6条省道公路项目,开工孙家湾至白马、盐池至洪德、三岔至殷家城等3条省道项目前期工作。
2. 全方位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对于纳入省、市“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采取专人负责,专人盯办的措施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和省上大力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有力政策,对纳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项目库的公路项目,加强与公路建设企业的合作、洽谈,千方百计争取更大支持;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各县(区)、各公路建设单位的考核方式,采取周评比、月督查、季通报、半年一次推进会、年考核奖惩的方式来激励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市交通投资集团、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九)关于“个别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不同层级的项目,放权联动性、协同性不够”的问题。
经认真查摆梳理,国务院督查组指出的个别行政审批事项放权联动性、协同性不够的问题,主要是“省发展改革委将‘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与之关联的一些审批事项没有同步下放”的问题。
整改目标:按照省级相关部门下放审批权限的范围和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部门之间放权不同步、不联动的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有效提高。
整改措施:
1.根据省政府下放“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联的审批权限的意见和办法,由市、县区发改部门研究制定庆阳市同步下放“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联的审批权限的意见和办法。
2.在今后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着重以
审批市级、跨县区和省上有明确规定不能下放的项目,对确需下放县区的,要充分做好项目评估和征求基层意见工作,同时做好关联的审批环节论证下放工作,增强放权的协调性,确保基层政府有力承接。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文广局、
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
(十)关于“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划设计、质量标准等方面,事中事后监管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
护、规划设计、质量标准等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整改措施:
1.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发改、工信、环保、建设、规划、质监等部门分别制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划设计、质量标准等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内容、措施、责任和要求,防范出现管理“真空”。健全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具体的抽查细则,扩大行政执法事项的抽查范围,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拓宽监管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创造条件。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
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市质监局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十一)关于“不少县区缺人员、缺技术、缺设备,存在承接能力不足,接不住、不会办等问题”的问题。
经认真查摆梳理,国务院督查组指出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2014年省环保局将‘销售Ⅳ、V类放射源,销售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审批’由省级下放到市州后,受检验技术限制,市州实施有困难”、“2014年省体育局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县后,庆阳市西峰区、环县体育局缺少游泳救生员、攀岩教练员等专业人才,承接能力不足”和“白银市白银区地震局在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时,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办理业务困难”3个问题。
整改目标:以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配齐配足设施设备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有效解决基层政府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按照2014年《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将销售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销售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Ⅲ类射线装置的项目,只做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就可以,辐射环境监测可以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而环保部门只负责辐射安全与防护方面的监管工作。目前庆阳市不涉及销售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应用单位和项目。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2.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县后,
庆阳市西峰区、环县体育局缺少游泳救生员、攀岩教练员等专业人才,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大游泳、滑雪、攀岩等高危性运动项目的教练员、救生员的培训工作,要求各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场所足额配备教练员、救生员,持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上岗;二是加强对全市游泳、攀岩、滑雪、滑冰等高危项目的实地核查,确保高危运动项目运营安全;三是加强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体育行政执法力度。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十二)关于“创新力度不够,科技创新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目标:加速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增强科技对经济的支撑力度,努力使全市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020年提高到57%,2020年全市科技进步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庆阳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创建行列。
整改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重点支持规上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实施重点研发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市、县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分别达到1.2%。出台《庆阳市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引导激励和市场配置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放宽市级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权限,下放科研经费预算权限。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2.出台《庆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和《庆阳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启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请及认定工作,带动民间资本投资,吸引科技人员、大学生及其他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业;开展新型创新平台“星创天地”创建行动,带动科技特派员、农民工、大学生持久深入地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3.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好知识产权“增量提质”工程,2017年出台《庆阳市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市实施方案》,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3件,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庆阳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建成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构建完善庆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体系。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十三)关于“高校、院所的科技研发与实体经济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
整改目标:健全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及转化质量和步伐。
整改措施:
1.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力争2020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15个,众创空间达到40个。
2.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出台《庆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撑作用。力争2020年发布科技成果200项以上,转化重大科技成果30项以上,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达到3亿元。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十四)关于“部分市、县推动‘双创’工作办法不多,政府服务引导不到位,激励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目标:到2020年,建设8县(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依托我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的优越条件,积极争创国、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国、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孵化基地。着力实施园区功能提升、“双创”培育、企业孵化器3大工程,搭建创业创新5大平台,扶持建设5个农特产业基地、10个特色产业示范园,推进农村创业富民行动,培育信息惠民新业态。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创业创新提速发展。跟踪服务协调保障环县双创大厦“四区两园一馆”服务平台建设、庆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万人培训工程、庆阳中庆农产品公司“金番素”系列新产品研发、合水古象奶业公司HACCP、GMP婴幼儿奶粉产品配方研究与开发、西峰电子商务创业园二期工程等重点支撑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效应,带动各县区创业创新基地、孵化器等平台快速发展。加快庆阳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合水县甘肃云中来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环县网货供应平台、环县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宁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园、镇原县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镇原县乡镇社保中心、镇原县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创新储备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2. 规范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强化园区服务功能。按照《庆阳市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在现有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筛选一批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带动更多群体创业就业的园区(基地),进行重点引导扶持,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力争年内全市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都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一个公共服务场所,开辟一个园区网站主页,形成一套扶持激励政策,制定一项园区推广计划,形成规范管理、运行有序的发展格局。
3.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灵活多样的舆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各类劳动者创业的生动事迹,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大众传媒,宣传创业就业政策,编发信息简报,促进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浓厚舆论氛围。
4.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双创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大众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创业创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努力形成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的大众创业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
(十五)关于“贫困发生率高、程度深”的问题。
整改目标:2016年实现减贫12.07万人;到2020年,确保全市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8个贫困县
(含1个插花型贫困区)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
(1)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加大贫困地区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加快 “一村一品”产业培育;为每个贫困村选派3名科技特派员提供科技服务,加强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培养;完成8县(区)电商服务中心、105个乡级服务站、794个村级服务点建设,推进电商扶贫工作;开展旅游扶贫试点工作,争取落实8个试点村旅游扶贫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
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2)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围绕就业技能培训、“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贫困退伍军人培训等,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加大与省内外劳务合作交流,建立劳务输转基地,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发展劳务经济,带动脱贫致富,全年完成劳务输转55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00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3)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按照全省“1+4+1”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级融资平台,承接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作为资本金,加快地方政府债、长期低息贷款下拨和安置点开工建设进度。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市环保局、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完成已开工建设的安置点建设任务。
(4)加大教育脱贫力度。推进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以及高中学生免(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高职学生免(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三项工作,加快下拨相关免费项资金;加快贫困县501所村幼儿园建设;扩大各类扶贫专项录取贫困地区学生规模。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完成幼儿园基础建设
(5)完善政策兜底。提高一、二类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确保14.81万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在收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6)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政策的宣传,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原则,对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标注出的建档立卡户实行生态保护项目倾斜,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额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护林员、草管员和护堤员等公益岗位,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生态保护、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收入。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市果业局、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完成
(7)进一步加大卫生扶贫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补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特惠政策扶持达到退出验收标准。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完成
2.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财政和金融支撑。
(1)加大涉农和扶贫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我市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额度,扩大市级财政投入金额,强化财政扶贫力度。持续加大市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市级支农专项在保障重点农业项目、政策性配套的基础上,将24项涉农专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县区决定统筹整合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由县区政府承担资金统筹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全力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同时,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对“小散乱”、绩效考评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取消或统筹。充分利用省级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的强大政策效应和资金支持机遇,积极协调落实资金,配合相关部门用好资金、实施好项目。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加快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进度,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7.43亿元。
牵头领导:黄正军、王 华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3.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推进东西扶贫协作。积极与
天津市对接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增加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对口帮扶我市,在资金资源、基础设施、产业开发、人才交流等方面给我市予以支持。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4.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完善全市贫困村脱贫攻坚
“853”挂图作业,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村、户底数和动态变化情况,系统谋划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详细记录“1+20”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到村到户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大数据平台精准度,推动全省建档立卡工作由基本精准向比较精准转变。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直“l+20”行业部门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十六)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的问题。
整改目标:2019年前全面完成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
1. 摸清底数,健全台账。以2016年底前已摸排出的11735户农村危房(C级危房2221户、D级危房9514户)为基础,突出“两最”(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重点,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审批”的选户定户程序和“先危房、后旧房;先困难,后一般”的改造原则,将选户定户的主导权放在乡、村一级,逐村逐户宣传政策、摸排情况,以经反复摸排后掌握的危改农户信息为基础,采取媒体公示、电子信息比对、群众监督等多种措施,对危改对象进行再核实,并建立纸质及电子信息档案。
2. 靠实责任,明确任务。以农村危房改造台账为基础,层层签订D级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实行县上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度和月督查、季评比、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确立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乡镇主抓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质量要求和竣工时限。
3. 强化扶持,全力推动。下大决心、花大气力解决特困农户建房资金筹措难的问题,一是由各县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政府补助资金的差异化补助标准;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帮助农户全面落实建房贴息贷款;三是研究制定本县(区)政府补助政策;四是加大市级危房改造资金财政补助力度,缓解特困农户建房的资金压力,确保2017年全面消除全市农村D级危房。
4. 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在房屋建设方面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在窑洞加固方面执行《庆阳市农村危旧窑洞加固改造技术指导》,切实规范项目实施,对规划选址、施工组织、建材选用、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关键环节加强管理。选派技术人员进村入户,现场开展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材料、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市、县都要组成危房改造督查组,定期对在建房屋结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抗震防灾性能以及工程进度、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程质量监管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每年
年度任务于当年年底前完成。
(十七)关于“近20%的建制村没有通沥青(水泥)路,38. 4%的县未通高速公路”的问题。
整改目标: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
整改措施:
在全市1261个行政村全部已通沥青水泥路的基础上,加快通组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实施甜水堡至永和、打扮梁至庆城、南梁至太白、庆阳至平凉4条高速公路,确保2017年全线开工建设,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
牵头领导:尚科锋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市交通投资集团、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
(十八)关于“铁路网密度低”的问题。
整改目标:争取“十三五”完成铁路投资650亿元,新建铁路698公里。
整改措施:
1. 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做好协调服务,配合银西铁路建设、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2017年完成全线征地拆迁,全线开展线下工程,确保2020年建成投运。
2. 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庆阳至平凉铁路和环县至禇家湾铁路,启动庆阳至黄陵、庆阳至长庆桥等铁路前期工作。编制《陇东地区铁路建设方案研究》,谋划好长期铁路建设。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十九)关于“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的问题。
整改目标:通过强化基层水利部门“三站一队”建设、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开展灌区续建配套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中小河流及江河主要支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水库、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中小型灌区、小型水库、河道治理、高效节水、安全饮水等工程配套改造建设力度,到2020年,基本消除重点水利工程病害问趣。
整改措施:
1.加大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力度。
(1)新增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
(2)对重点中小型灌区进行维修改造与节水配套。
(3)实施8座小型水库建设。
(4)实施27处中小河流及江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
(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已建工程进行配
套、改造、升级、联网。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2.加快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1)小盘河、莲花寺、五台山水库2020年前完成建设任务。
(2)加快推进马莲河水利枢纽、甜水堡调蓄水库、葫芦河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3)配合做好白龙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3.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力争县区将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保证工程良性永续运行。
(2)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引导水管单位树立成本意识,降低工程运营成本,优化供水结构,分类落实水利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力争利用3年时间,采取承包、租赁、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专人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形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体制。
(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庆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庆政办发〔2016〕177号),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机制创新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二十)关于“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低”的问题。
整改目标:力争到2020年将全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与
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为1年左右,其中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措施: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
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共享,把幼儿园改扩建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着力解决资源短缺、公益普惠、保教质量等问题,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到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县、乡、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实现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17年完成
2.着力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
程,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保障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发
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保障留守儿童入学和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升学,确保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2020年完成
3.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办学条件达标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扩大高中阶段教育优质资源。继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示范校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校的辐射引领作用。探索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形成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格局,总体实现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完成
4.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点建办好高等职业院校1所、国家级中职示范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3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3所、市级特色职业学校2所,支持办好民办职业学校3所。通过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特色学校打造工程等“五大工程”,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培育特色学校,打造品牌专业,到2020年,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办学质量大幅提高,为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完成
5.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出台《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试行)》,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和民办幼儿园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
牵头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完成
(二十一)关于“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
整改目标:通过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医疗设备、开展人员培训、优化基层医生待遇等措施,着力解决基层卫生人员短缺、人员结构和配置不尽合理、能力素质偏低等问题。
整改措施:
1.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配备医学类大学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配备50名医学全科类方向大学生,不断充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完成
2.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免费医学生。依托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在省内医学高校培养40名左右医学类大学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2016年开始,连续10年,依托省内医学高校每年招收培养50名左右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工作。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安置到位
3.大力开展基层人员进修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1个月进修培训。对全市在岗乡村医生分批进行为期6个月的进修,5年内实现全覆盖。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完成
4.改善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全面取消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超收部分用于人员奖励,从而增加基层人员收入。职称评审工作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论文、专著、科研等不做硬性规定。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任务持续实施
5.改善优化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全面落实乡村医生
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医生待遇。推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退岗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按照《甘肃省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在全市推行乡村医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前
6.引导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每年组织100名左右县级医疗机构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帮扶工作。每年组织300名左右县级医疗机构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定期开展多点执业,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任务,促进基层学科管理水平提升。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完成
7. 改革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医疗资源配置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增加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探索实行公立医院编制总量管理和备案制管理,给予公立医院一定用人自主权。2017年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先行探索在人员招录时实现护理人员不占编制,2018年实现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
牵头领导:王 谦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要求时限完成
(二十二)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欠账多”的问题。
整改目标:加强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全市所有县城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市区全面敷设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整改措施:
1. 优化建设时序,完善设施布局。新建(改造)道路同步实施排水(排污)管道建设,新区建设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并配建初期雨水的收集与处理系统,人口集中度高且规模较大的乡镇采取规模化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2. 加强管网配套,推进设施升级改造和污泥处置。重点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暂不具备条件实施分流制改造的(主要是老城区),要采取截流、调蓄等处理措施。因工艺原因导致尾水不能达标排放的既有生活污水处理厂,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升级改造。选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集约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3.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各县(区)政府应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广泛吸纳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按年度统筹安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优先投向污水管网配套、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等工程。污水处理费中应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污泥处置。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减排作出贡献的,县(区)政府应安排专项奖励资金,按年新增COD减排量给予奖励。
4.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鼓励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设施内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创新,抵押担保不足的,各县(区)政府应采取相应增信措施或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
成果,2020年全面完成
(二十三)关于“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整改措施:
1. 加强规划实施,完善排水体系。根据各城区的发展和需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排水设施建设与城区发展同步。根据轻重缓急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建设时序安排,优先安排当前最急需、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2. 加快设施建设,做好雨污分流。在城市新区建设中,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时序进行,科学利用地面、地下空间,保证泵站、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建设用地和管位需求。及时完成新区雨污分流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在旧城改造中,要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加快老城区雨水管网的改造进度,全面开展城市低洼易涝片区调查,制定老旧街巷的排水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并有序推进。
3.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城市排水涝设施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资金的比例不低于5%,并足额落实日常养护经费。
4.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城市排水的需要,组建应急抢排队伍,配备临时机泵、移动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等应急设备和器材,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二、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督办事项
(二十四)关于“民间投资同比增速负增长。
2016年1-9月,甘肃省民间投资增速为-1. 5%,在全国排名倒数第8”的问题。
整改内容见本整改方案第一部分“七”关于‘受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创新能力不足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因素制约,1-9月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5%’的问题”。
(二十五)关于“部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慢。
甘肃省2016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176个,截至2016年8月底,有1252个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30%,进度偏慢项目数全国排名第5,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9个”的问题。
整改目标:2017年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16年之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确保以后年度安排项目当年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
1.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调整优化施工计
划,加强施工组织调度,将每项工程建设进度细化到周和月,精细化推进,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投资任务。
2.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对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应
开未开的,分层分类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将所有未开工项目全部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县区,明确时限要求,督促开工建设。
3.促进项目规范高效实施。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项
目报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困难和问题,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现场办公,集中协调解决,推进项目建设,提高项目投资完成率。
4.对进度偏慢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专项稽察。对83个投资完成率低于3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列明清单,开展专项稽察,挂牌督办,责任到人,督促项目早日开工,加快建设进度。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
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房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年底及以后逐年完成年度计划
(二十六)关于“商品住宅消化周期长。截至2016年9月底,甘肃省商品住宅可售面积2452万平米,按最近12个月月均销售量计算,消化周期为19个月,消化周期长度在全国排名第6”的问题。
整改目标:全市力争18个月以内消化现有商品住房库存,到2018年6月底,商品住房达到供需合理区间。
整改措施:
1.加强房地产市场供给调控。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总要求,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加大住宅用地管控力度,对已出让后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转型利用,促进其它产业投资;同时,严格控制农村分散建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入镇或依托重点城镇集中集约建设居民新村。
2.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大全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房屋征收对象的货币化安置力度,建立货币化安置奖励机制,对货币化安置力度大的县区,优先安排省级债券等资金给予支持,2016年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6.4%。
3.支持居民住房消费需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贷税收支持政策,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本地居民家庭,县区财政按家庭给予购房奖励,刺激本地居民购房需求。
4.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引导房地产企业调整营销策略,建立农民工和农民购房“企业优惠+政策补贴”机制;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向农民购买商品房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同时,全面落实《甘肃省居住证暂行实施办法》,对居住满6个月的农民工和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居住地提供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同城同价的热力、水力、电力保障等城市公共服务。
牵头领导:黄正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二十七)关于“公路投资完成率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成1. 65万亿元公路投资,甘肃省任务数为1050亿元,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额483.4亿元,占任务数的46%,在全国排名倒数第2”的问题。
整改内容见本整改方案第一部分“八”关于“1-9月,公路投资完成全年计划46%”的问题。
三、《通知》附表所列问题
(二十八)关于“部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慢。
庆阳市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56个,截至2016年8月底,有83个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30%,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个”的问题。
整改内容见本整改方案第二部分“二十五”关于‘部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慢。甘肃省2016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176个,截至2016年8月底,有1252个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30%,进度偏慢项目数全国排名第5,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9个’的问题”。
(二十九)关于华池县城棚户区改造(赵沟门、华庆路、老城山片区)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目标:2017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投资超过50%以上。
整改措施:
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要求,督促开工建设;开工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调整优化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组织调度,将每项工程建设进度细化到周和月,精细化推进,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投资任务。
牵头领导:辛少波
牵头单位:华池县政府
实施单位:华池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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