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单位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的通报
庆政办发〔2016〕179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单位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
11月27日下午3时,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行了全面部署,国务院三位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全国会议之后,省政府、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领导同志分别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切实抓好当前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省、市政府在家领导全部出席。
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和各县(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但相当一些市直部门、企业单位和县(区)政府对会议重视不够, 2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未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安排分管负责同志替会;2户企业无故缺席会议;6户企业安排一般工作人员替会;2个县政府仅安排1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以上问题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出一些部门、单位和县(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同时也暴露出工作中存在漠视纪律、作风松懈、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为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的34个部门、单位、县政府和企业通报批评,并责成对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集中补课学习。
会风是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改进会风,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以此为戒,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今后,凡市政府通知的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向会议(活动)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顶替。凡出现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等问题,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逐单位逐人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