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160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庆阳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庆阳市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庆政办发〔2016〕121号)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庆阳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自即日起,启用“庆阳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原“庆阳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作废。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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