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1 【字体:

庆政办发〔2015〕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依法行政进程,深入推进法治庆阳建设,根据市政府三届第52次常务会议要求,决定近期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一次大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思维和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监督问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使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范围为各部门、各单位2014年以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学法用法守法方面

  1. 健全学法制度情况;

  2.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情况;

  3.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情况;

  4.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情况;

  5.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二)行政决策方面

  1. 健全行政决策规则情况;

  2. 聘任法律顾问情况;

  3. 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

  法性审查情况;

  4. 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监督与跟踪问效情况;

  5. 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

  1. 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情况;

  2. 规范性文件公布情况;

  3. 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

  4. 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情况;

  5. 规范性文件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情况;

  6.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

  1. 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情况;

  2. 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完善公布情况;

  3.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

  4. 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及执法流程公开情况;

  5. 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情况;

  6.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7.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方面

  1.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

  2. 行政复议结案情况;

  3. 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判决履行情况;

  4.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情况。

  三、工作步骤

  本次检查自2015年9月1日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对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2014年以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自查,重点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和薄弱环节,并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1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18日)。市政府从法制、监察、司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执法案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分别深入各单位和执法一线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现场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9日至9月25日)。各有关部门针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26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依法行政大检查是市委、市政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方略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如期推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力配合,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次检查有关要求同步开展该项工作,市政府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部门要及早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自查彻底、检查全面、整改到位。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全力纠正问题,检查结束后要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次依法行政大检查与落实行政监督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取消资格,调整岗位;对违法用权、执法犯法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对查究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政府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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