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6 【字体:

庆政办发〔2015〕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成品油市场安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相关厅局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庆阳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庆阳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打假办发〔2015〕2号)和甘肃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甘商务运行发〔2015〕329号)精神,为切实净化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成品油质量安全管理,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土炼油加工点、非法经营油品网点、无证流动加油车、私设储存油罐、非法收油网点、经销国Ⅳ以下油品、销售劣质油品为重点,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凡没有同时具备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证照的加油站(点),一律依法查处,予以关停、限期整改,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成品油供油网点。

  (二)全面查处私设乱设的加油站(点)。凡未经规划擅自建设的加油站(点),一律进行清理,并根据情节,依法处罚。

  (三)全面查处未达标油品销售行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我省车用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甘肃省于2015年7月1日全面执行国Ⅳ柴油的价格标准,未达到国Ⅳ柴油标准不得销售”。严厉打击贩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严肃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无证加油站(点)供油,以及加油站(点)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进油的行为。

  (四)全面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掺杂使假、缺秤短量、以次充好、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五)依法查处不按照规定随意销售散装成品油的加油站(点)。对加油站(点)和成品油销售企业,不按照要求查验登记散装汽油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数量及用途等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加油有关规定要求。

  三、部门职责

  (一)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各级发改、商务部门要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发改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完善加油站的布局建设,强化市场准入。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加油站的购销台账、油品来源、许可证书、基础设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特别是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销售成品油的,要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的,要依法注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要督促加油站对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限油措施。

  (二)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石油炼化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增加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油品行为,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加工成品油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警、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无照流动加油车、私设储存油罐、非法收油网点、土炼油加工点等进行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成品油油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力度,加强对加油站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加油网点的油品质量监测。

  (四)加强税收秩序检查。各级税务部门要严厉打击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及骗取退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成品油生产企业通过变换油品名称、改变换算比例减少计税数量等行为,将高税率油品变更为低税率油品或非应税油品出售偷逃消费税的行为。要查处假报芳烃、乙烯类商品骗取消费税退税的违法行为,以及成品油经销企业将购进的沥青、芳烃、原油等非应税油品进行简单勾兑或不进行任何加工,假冒成品油等应税油品销售给下游生产企业或者消费者,从而偷逃消费税等行为。

  (五)做好假冒伪劣油品环境无害化处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假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确保假劣成品油得到有效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要配合商务、质监部门做好油品质量跟踪调查,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要严格实施储油库、汽油运输、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GB20950、20951、20952-2007),强化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理,严防查缴的假劣成品油二次流入市场。

  (六)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要加强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利用集群战役模式,追踪溯源,严查涉嫌犯罪案件,铲除犯罪网络。特别是要重点对无证流动加油车加强监管,坚决查处无照流动加油车非法上路进行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七)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加油站消防设施、电气装置、营业和储油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等硬件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核对和审验,并向企业员工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陇东报社、庆阳电视台及有关网站要开辟专栏深入持续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出租车LED屏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要组织石油炼化企业、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在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宣传。要针对成品油重点消费人群,宣传普及消费常识,引导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9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10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统一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协调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宣传、公安、发改、环保、财政、工商、质监、安监、国税、地税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督办落实重大案件,指导跨部门执法工作。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牵头单位,精心抓好实施。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部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成品油质量信息定期交换,信息共享。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跟踪进展情况,互通案件信息线索,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导检查。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加强专项整治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果及案件查处情况。9月份,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充分利用“12369”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认真扎实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这次专项整治,既要立足当前打击成品油领域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监管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和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经营主体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质监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成品油检测体系、质量监督检查体系。今后,各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市商务局书面报告一次成品油市场监管情况,市商务局要认真分析汇总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庆阳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庆阳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安定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正才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李永洲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环周        市发改委副主任

  代永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俊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窦志刚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马宏伟        市环保局副局长

  康建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秉军        市质监局副局长

  任爱荣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帅西平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维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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