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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30 【字体:

庆政办发〔2015〕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庆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提出的“严格落实和执行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规定,合理调配清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提高使用效率”要求,结合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实际,现就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从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底结束,分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完成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通过集中清理,全面掌握了市直党政机关用房现状,摸清了办公场所的分布和建筑面积情况、办公用房使用及余缺情况。市直部门(单位)坚持边清边改、即知即改,主动采取改变使用功能、增加使用人数和相互调换等措施整改纠正,领导干部办公室清理腾退到位,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普遍符合规定。特别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强力推进市直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的系统内整合、腾退搬迁和调剂使用工作,妥善解决了13个部门(单位)的办公用房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了办公用房使用效率。坚持纸上算账、实地勘察、充分沟通相结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个办公场所实地勘察丈量,反复与涉及搬迁整合调配的部门(单位)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了解需求,多次汇报听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可行性研究,按照集中调配、分步整合、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留大腾小、用新退旧、节约高效、便民为民、统筹推进、均衡保障的原则,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体整合调配方案。通过调查分析,目前,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出租办公用房和租用办公用房并存,一方面,个别部门(单位)出租的办公用房仍未按要求收回,另一方面,有的部门(单位)长期没有办公场所,仍然租用办公用房;二是个别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的部门(单位),尚未按要求移交应腾退的办公用房;三是办公用房的有关配套管理制度还处在起草论证阶段,亟需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改原则、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针对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的原则,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不等不靠,立即整改,确保问题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集中力量逐项落实,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关注得到及时回应。

  (一)出租办公用房和租用办公用房并存问题的整改措施。

  1.按照中办发〔2013〕17号文件“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的规定,对租赁合同已到期的农业大厦、陇东物价干部培训中心,由出租单位负责收回,交市政府研究处置;对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市委党校、陇东报社、庆西公路管理所、市交警支队出租的办公用房,租金收入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由出租单位负责收回。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委党校、陇东报社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收回合同到期的办公用房和落实租

  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2.对需要继续租用办公场所的市工商局等10个部门(单位),严格履行租用办公用房审批手续。在建办公场所交付使用后,要优先解决其办公用房。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粮食局、市水务局

  市文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租用办公用房合同备案工作,并坚持到解决办公用房。

  3.对涉及新建办公场所整合搬迁部门(单位)腾退的超面积办公用房,在市清房办备案后可暂时作为业务用房使用,或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调剂使用,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和反复折腾。待《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合调配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备案工作。

  (二)不涉及搬迁、仍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按期整层整片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用于调剂使用。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住建局、市建管局、

  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三)建立办公用房管理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措施。

  坚持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按照建立“一分离五统一”(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统一管理主体、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和维修)的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庆阳市党政机关房地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和实施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局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市级机关租用办公房屋管理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督查考核局、市审计局研究制定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办法。有关部门(单位)要靠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做好配套制度的制定、送审工作。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督查考核局

  完成时限: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配套制度标准出台的进度,

  力争9月底完成有关制度的修改完善,10月底完成送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出更加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底前报市清房办。各县(区)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于2015年8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清房办。

  2.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拿在手上,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3.及时反馈情况。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庆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整改落实的时限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反映整改工作动态,8月25日前书面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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