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字体:

庆政办发〔2015〕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服务范围和经营领域,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三农”水平,更好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朱国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驰   西峰区政府区长
  陈永明   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马  卓   庆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孙晓英   西峰区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  员:豆亚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宏伟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登坤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仲林   市监察局局长
  卢占钧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青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警卫局局长
  俄向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岩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献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益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永洲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学科   市金融办主任
  袁  淑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思斌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李  涛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孙晓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宜。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行使以下职责:
  一、领导、组织实施庆阳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
  二、协调解决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和组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筹建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
  四、遇有重大问题建议发起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五、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组织召开发起人大会、首届股东大会。
  七、同意转授权孙晓英同志签署筹建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
  八、授权作为申请人,向银监部门提交筹建、开业申请等事宜。
  九、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甘肃银监局批准挂牌营业及组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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