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庆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庆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8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庆阳市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先行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61号)要求,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兼顾其他险种,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总体目标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动员参保、常态管理等措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管理,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形成覆盖我市常住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库,实现对常住人口参保情况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在此基础上,精准制订扩面措施,多措并举,合力推进,进一步维护全体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推进其全面持续参保。
三、实施范围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全市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主要是庆阳户籍人口,然后逐步覆盖至非庆阳户籍常住人口或就业人员,同时要将其他未参保的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县区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四、工作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县实施”的总体要求,以县区为单位,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集中利用34个月时间完成。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5月)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启动会议,印发《庆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装专用信息软件,建设全市登记信息平台。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6月—2017年9月)
1. 宣传培训阶段(2015年6月—7月)。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对市、县(区)人社部门,乡镇(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参保单位代办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为开展试点奠定基础,优化工作氛围。
2. 整合比对阶段(2015年8月—2016年2月)。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各险种信息系统数据的整合和比对。正确数据直接登记,错误和缺项数据更正、补充后登记;修正完善部门间比对发现的问题;确定入户调查对象,印制相关调查信息登记表;组建调查员队伍;将比对出的重复参保信息数据、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按户籍所在地,逐级下发至社区村组。
3. 入户调查阶段(2016年3月—2017年6月)。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确保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登记资料质量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将入户调查采集到的信息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到数据库,做好管理工作。
4. 数据完善阶段(2017年7月—9月)。各县区通过开展多次对入户调查数据的比对,修正完善问题数据后,经管理验证准确后迁入数据库。做好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形成相关报表、报告,统一上报市社保局。
(三)评估上报阶段(2017年10月—12月)
1. 汇总分析(2017年10月—11月)。对全市登记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利用工作成果,完善相关制度,制订扩面措施,完成全市登记信息数据的汇总和评估工作。
2. 上报情况(2017年12月)。整理完成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汇总和分析报告,上报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同志负责抓总。成立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和市级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协调做好此项工作。各县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运作,同步推进工作。
(二)加强基础建设。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培训,落实工作经费,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要抓住全市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的有利时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三)加强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人社部门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动态管理等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公安部门负责提供人员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协助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入户调查工作,定期提供户籍人口及居住证人口数据及相关变动信息;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伤残等人员相关信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庆阳就读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学生情况;税务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状态等相关信息,做好参保单位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全市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统计和卫计委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各项具体业务,开展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及数据集中、动态管理,并建立持续扩面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群众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要创新和完善工作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接受登记、主动要求登记,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为实现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庆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领导小组
附件
庆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银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福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
彭益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白常身 市发改委副主任、项目中心主任
陈 明 市教育局职教中心主任
杨俊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付怀情 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玲珍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恭 市卫计委调研员
鲁军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姚核成 市地税局副局长
胡兴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忠仁 市人社局副局长、医保局局长
李晓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耀明 市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彭益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