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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7 【字体:

庆政办发〔2015〕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效能,按照《2015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庆政办发〔2015〕25号)安排和《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指南》(庆政办发〔2012〕113号)、《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庆政办发〔2012〕130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重要意义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对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进展还很不平衡:一部分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比较落后;相当数量的预案亟待重新修订;个别部门把应急演练工作没有纳入常态化等。对此,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有关规定,市政府应急办对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市级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了清理摸底,对新编制、到期重新修订的市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以及应急演练活动按照部门职责均作了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等认识,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承办人员,确保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加快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一)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力度,督促相关县(区)直部门加快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同时全力抓好县、乡(镇)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基层(行政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2015年9月底前,各县(区)对到期需要修订完善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全部完成,总体应急预案要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新特点新趋势,需要新编制的应急预案,要尽快编制评审和按程序发布。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级专项、部门预案编制修订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2),认真查找本单位预案编制和修订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情况予以完善,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审核(程序见附件3)后发布。

  1.对于没有制定出台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要抓紧起草,专项预案于2015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审核。

  2.对于出台已满三年(2012年3月底前出台)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要结合形势发展和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并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审核。

  3.其它需要适时进行修订的应急预案,也应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今后,对于出台已满三年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均应当提前进行修订,专项预案在时间届满前一个月内报市政府应急办进行审核发布。

  三、严格标准,确保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质量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质量,杜绝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职责不具体、应急处置流程不科学以及内容和实际脱节等问题,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好用”、“管用”。

  (一)注重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特点,加强对各种危险源和风险因素的分析评估,进一步细化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二)注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规范性。要把辖区、部门和单位的特殊性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一般性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克服编制修订工作中的随意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指南》、《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要求,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或修改相应内容。要坚持集思广益、科学民主的原则进行编制修订,促使各级应急预案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便于操作使用。

  四、规范程序,按要求编制修订应急预案

  (一)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起草、修订完成后,专项预案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部门预案由部门行政办公会议进行审定,未经应急办或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审核、审定及相关单位、专家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不能发布实施。

  (二)严格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要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要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全力做好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应急预案发布后,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学习和熟悉预案,明确职责任务,研究解决协作联动问题,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规定,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五、加大力度,有效推动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常态化

  应急演练是检验预案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庆政办发〔2009〕249号)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处置联动性强且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活动。特别是高危行业、学校等敏感领域,其主管部门每年要按照要求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市民政、安监、卫计、公安等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对照应急预案演练任务分解表(见附件5),科学制定演练计划,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涉及面广、公众参与度高的应急预案演练。市地震、公安、卫计、教育等31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要从易发事件较多、潜在隐患较大、救援能力薄弱的领域入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召集参演单位进行评估总结,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15年4月20日前将今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计划(见附件4、6)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对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王仁锋,手机:13830438812,QQ:249118577。

  联系电话:8237588  8237586(传真)

  市政府应急办政务专网邮箱:qyyjb@gs.gov.cn

  互联网邮箱:qyyj8237588@163.com

  附件:1.2015年市级专项预案编制修订任务分解表

              2.2015年市级部门预案编制修订任务分解表

              3.2015年市级专项和部门预案审核发布程序

              4.2015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联系表

              5.2015年应急预案演练任务分解表

              6.2015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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