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现代大型农机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现代大型农机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庆阳市现代大型农机发展规划
(2015-2020)
为深入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全面落实《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我市现代大型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根据《甘肃省现代大型农机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改革创新,以国家持续加大农机化扶持政策为契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适用、市场急需的现代大型农机项目为重点,引进域外技术、资本和有实力的农机装备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协调快速发展,逐步形成适合市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化、集团化现代农机装备企业新格局,努力将发展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积极推动我市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原则
1. 坚持对外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积极主动引进外地现代大型农机项目和先进技术,扩展农机装备产销市场,依托市内区域特色产业开发生产基础,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开展对外引进和自主创新,促进农机装备产销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发展。
2. 坚持农机制造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以服务农业生产为目的,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我市及周边区域农业生产以及农艺要求的现代农机装备。积极发展技术指导、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维修保养等农机专业服务,促进农机装备产销与农机社会服务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
3. 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注重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农机技术装备运用的深度融合,重点突破我市农机发展的薄弱环节,引导传统农机装备企业向优势明显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现代高效、节能、环保、大型农机装备,全面提升农机装备制造应用水平。
4. 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等手段,积极培养和扶持发展一批以专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指导他们利用现代大型农业机械开展生产作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现代大型农机发展。
(三)发展目标
1. 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突破发展。以政企联合为手段,以满足我市及周边地区农业机械化实际需求为目标,引进外省区农机制造装配企业,引导市内现有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升级发展,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急需,研发制造技术高端、市场竞争力强、占有率高的品牌产品,逐步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取得突破性进展。
2. 农机经营效益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服务队、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农机作业、销售、维修、中介、油料供应等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机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完善、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经营效益持续增长。
3. 农机产品质量有效保障。农机生产、维修企业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农机产品市场监督及质量投诉工作制度完善、机构健全,投诉案件及时办结、依规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 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保持农业机械总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区域产业结构布局,重点发展大功率、技术含量高、综合性能强、特色支柱产业开发急需的农业机械,提高动力机械的机具配套比,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5. 农机科技应用水平显著提高。以专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大力推进先进农机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6. 农机安全管理规范运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入贯彻,农机监理免费管理全面推行,农机生产、销售、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到位,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安全秩序井然,安全生产隐患有效排查,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管理规范运行。
力争到2020年,培育发展年生产总值5000万元以上的农机装备制造装配企业1户,建成一批配套机具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农机制造装配主机-配套机具-零配件-市场销售产销链基本形成,市内现有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年生产能力翻一番,全市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
二、发展布局及重点任务
(一)农机装备制造发展布局。按照全市“一区四园”建设规划布局,结合全市区域产业发展特色及重点,引进外省区农机企业,发展扩大现有农机装备制造企业设计制造能力,建设三大农机装备产销基地。
1. 以动力机械为重点,引进省内外生产企业及技术,研发生产适宜我市及旱作农业生产的先进适用机型,建设庆城西川农机动力机械制造装配基地。
2. 在现有生产制造水平的基础上,扶持正宁县金牛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做好技术引进开发,研发生产以拖拉机配套机具为主的耕整地机具、施肥播种机具、畜牧养殖机具、果园及设施农业机具,建设正宁县农业耕作机械装备制造基地。
3. 借助陇东汽车大市场建设,通过财政投入、信贷扶持、供销企业自筹等方式,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农机超市等物流配送供应链,建设庆阳市西峰区农机装备销售大市场。
鼓励各县区结合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开发,引进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建立规模化、产业化、系列化的农机装备产销产业链,推动全市大型现代农机发展。
(二)农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发展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各地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资源禀赋和农业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要求,全市农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发展按照中南部川塬区、北部丘陵沟壑区、东部沟壑林农区三大区块的基本布局,重点突出各地主导产业发展。
1. 粮油作物种植产业。在继续提高川塬区小麦、玉米、油料等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引进、推广适合山地、坡地耕种收各种生产机具,积极开展以机代牛、以机代人工程,着力推进山地耕作机械化水平,重点推广应用高科技农机技术和机具,推进粮油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及深加工全程机械化。
2. 林果及设施农业产业。围绕林果产业发展及温棚瓜菜等设施农业发展,重点推广果园管理、温棚生产、林木管护等机具设备,提高林果及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3. 畜牧养殖产业。重点推广牧草种植,秸秆及饲草、饲料加工机械,圈养喂料等机具,推动牛、羊等畜牧养殖业机械化。
(三)重点任务
1. 加强合作引进开发,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源整合力度,引进外省区农机装备制造集团在我市投资建厂,新建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农机制造装配企业1户,建成一批配套机具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提升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农机销售市场规模,努力打造集生产制造、创新研发及经营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农机装备产销企业集群,推动我市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机经营效益。大力培育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 2020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80个,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体系,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农机装备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农机作业服务效益。
3.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更新,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大力发展粮食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以及油料、经济等其它作物生产机械,引导群众购置大马力、高性能、联合作业机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20万千瓦,每千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330千瓦。
4. 加快示范推广应用,推动农机科技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农艺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作物种植生产整个环节农艺与农机的高度融合,大力推广农业种植标准化作业,提高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生产应用水平,促进新型农机技术与现代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农业生产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增长2.3个百分点,2020年达到70%以上。
5. 加强专业教育培训,造就新型农机人才。加强市内职业技能学校、农机技术培训学校农机专业教学,强化农机人才教育培训,推进农机化实用人才队伍、科技人才队伍、管理人才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懂生产、能操作、会经营的产业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
6. 规范农机销售市场,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产品市场管理机制,加强农机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机产品供销市场行为,完善农机销售、质量监管、培训维修和信息服务网络,引导农机销售企业有序竞争。通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建立带动性强、辐射面广、服务优异的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7. 全面推进“依法治机”,营造安全生产环境。依法加强农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推行农机免费管理,农业机械检验率、驾驶员审验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机装备生产、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三、政策扶持及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将现代大型农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农机行政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市、县级农机推广、培训、科研和安全监理机构,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为现代大型农机发展提供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的良好环境。
(二)财政扶持政策
1. 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扶持现代大型农机项目建设。
2.将农机检验、驾驶证审验、农机号牌费等农机安全监理费用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全面推行农机监理免费管理,提高农机户接受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3. 对从省外、国外引进并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现代大型农机装备企业,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再给予奖励。
4. 在分配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新产品开发、节能降耗等专项资金时,对现代大型农机项目给予倾斜。
(二)土地优惠政策
1. 将现代大型农机装备企业基地建设用地纳入市、县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对产业基地内项目用地优先安排。
2. 根据《甘肃省现代大型农机发展规划》,在保证出让底价不低于土地取得、土地前期开发和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对符合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用地集约要求的现代大型农机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包括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50%、15%执行。
(三)金融支持政策
1. 引导和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提供优惠的融资等金融服务和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及信贷产品。
2. 完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促进现代大型农机装备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现代大型农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3. 金融机构对购买我省现代大型农机装备的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给予贷款支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研究组建主要开展农机融资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
(四)人才培养政策
1. 在庆阳市理工中专及各县区职中开设农机专业,培训各类紧缺农机技术人才,满足现代大型农机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2. 对重点农机装备企业从省外引进的高管、科研、技术人才,按照相应规定,给予一定的特殊补贴。
3. 根据《甘肃省现代大型农机发展规划》,对聘请国外专家来我市解决现代大型农机装备企业技术管理问题的,可由企业提出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家外专局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暂行规定》及国家外专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五)技术创新政策
1. 对能够有效提升现代大型农机装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及能够推动农机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攻关课题等,可申请列入省、市级相关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畴,优先予以支持。
2. 对现代农机装备企业自主确立的研发项目及企业承担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所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当年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其它政策
1. 鼓励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现代大型农机装备进入国家或外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2. 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企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优先将其列入全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梯队,鼓励其申请驰名商标,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3.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放宽准入条件,允许现代农机装备企业跨行业经营。对筹建期间急需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工商机关可先行为其核发营业执照(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以满足企业开设银行帐户、注入资金和办理前期手续的需要。
4. 放宽现代农机装备企业登记条件,支持企业规模化、集群化经营。对新建现代大型农机项目在立项审批、规划调整、土地调剂使用、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捷服务,简化办事手续,实行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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