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庆阳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关于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25号)精神,加快我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简称“粮安工程”)建设步伐,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市“粮安工程”建设遵循全省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优先应急、突出重点,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投入、企业配套”的基本原则,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一个网络、三个平台、三个体系、三项建设”工程,即“1333”工程。
(一)构建一个网络。加快全市粮食物流产业链建设,积极论证长庆桥铁路中转站项目,加快西峰粮食商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各县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粮食物流与全省、全国对接,形成完善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网络。
(二)搭建三个平台。一是搭建粮食执法保障平台。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稳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市县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履行市县(区)政府的粮食行政监管职能,对全市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全市粮食流通秩序。二是搭建粮食信息网络平台。按照全省粮食安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建立庆阳市粮食局门户网站,设立县、区粮食局信息平台,实现粮食仓储管理、价格监测、流通信息、质量监管网络化,全面提升粮食行业信息化水平。三是搭建粮食科研技术推广应用平台。积极推广粮油科研新成果,应用粮油仓储新技术,拓展节粮减损新领域,弥补我市在粮食烘干、加工转化、低温储藏、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技术方面的“短板”,为粮食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三)建成三个体系。一是粮食应急体系。在全市现有1.25亿斤市、县(区)粮食储备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产销平衡区不低于3个月销量储备规模的要求,增加市、县(区)粮食储备1.11亿斤,到“十二五”末,增加市级储备2500万斤,到2017年底,市、县(区)储备总规模达到2.36亿斤。根据全省规划,在2015年前完成市、县(区)储备油200万斤。完成市级成品粮储备200万斤。到2017年底,完成9个低温成品库建设任务,建设仓容2000万斤(每县区200万斤,市直400万斤);完成10个储油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建设储油能力360万斤(县区各20万斤,市直200万斤);在全市建成100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实现城乡网店全覆盖。二是粮食质检体系。按照“机构成网络、检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加强1个庆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建成18个监测点,使每个县(区)建立两个粮食质量监测点,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技术力量和检测能力。实现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物流、消费各环节质量监测和安全追溯全覆盖。三是军粮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庆阳市军粮应急保障中心,满足部队粮油供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市上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军粮配送中心,每个县(区)建立1个应急保障军粮供应网点,形成大网络、宽辐射的军粮供应保障格局。
(四)完成三项建设。一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10个中心骨干粮库(每个县区1个,仓容量在0.2-0.3亿斤左右,市直2个,仓容量在0.5亿斤左右,中心骨干粮库仓容量达到3.2亿斤);完成37个一线收纳库建设任务(西峰区3个,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庆城县各4个,镇原县、宁县、环县各6个,单库仓容量在600-800万斤左右,一线收纳库仓容量达到2.48亿斤),完成10个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完成23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维修仓容1.03亿斤。二是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工作,继续做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每年完成1万套农户储粮仓,到2017年底累计建设完成5.7万套新型标准化农户储粮仓,使受益农户存粮损失率降低到3%以内。三是“主食厨房”项目建设。在现有“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的基础上,全市依托骨干企业建设“主食厨房”10个。让老百姓吃上质量合格、卫生安全的馒头、面条等方便食品,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放心粮油示范店”不断向社区、乡镇延伸,各县每年保持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4个以上,西峰区每年发展的“放心粮油示范店”保持在5个以上,到2017年,使全市“放心粮油示范店”达到100个以上,在全市逐步建成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
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粮安工程”。各级政府要把“粮安工程”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成立机构,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粮食、财政、发改、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粮安工程”有效实施。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结合“粮安工程”的逐步推进,对进行中的粮食安全工程实施评估,将尚未落实的投资规划、配套政策、市县(区)粮油储备规模和政策性补贴等,尽快落实到位。
(二)加大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支持。在大力争取中央和省上投资的同时,市县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粮安工程”项目建设,国投、省投项目,市县要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军粮供应网点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等“粮安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市县财政部门要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税务部门要对从事粮油储备、加工、物流的粮食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承担地方粮油储备任务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免征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收政策。农业发展银行庆阳市分行及各分支机构,要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地方粮油储备的贷款支持力度,在防控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有关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并对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在信贷资金方面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为国有粮食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提供土地优惠政策。按照省上规定,对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作为国有资本,以政府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注入国有粮食企业,实行划拨土地变性,增加企业资本金,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和发展实力。对已经挂牌出让的国有粮食企业土地处置收益,按有关规定免收相关收费。对国有粮食企业自筹资金或通过置换“退城进郊”建设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项目,给予免收相关收费的政策支持。
(四)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市、县(区)要进一步拓宽“粮安工程”建设融资渠道,要采取中央和省上投资、市县财政补助、企业挖潜、社会资金参与等多渠道融资模式,筹措“粮安工程”建设资金,大胆引入多元市场主体,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粮安工程”建设。要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改善投资环境、制定优惠政策等办法,采取多种招商和运作模式,加快粮食物流建设步伐,切实为“粮安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五)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理顺现行管理体制,整合企业有效资产,强化储备粮管理机制,通过争取银行授信额度、利用土地变性后的资本优势募集社会资金等方式,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使粮食企业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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