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01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公共交通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4〕32号)、《关于组建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的通知》(庆政发〔2014〕48号)精神,现就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组建事宜制订如下方案。
一、机构设置
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采取集团公司统筹规划管理、分公司承担具体经营任务的两级管理体制。
1. 组建由市政府完全控股的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参照正县级建制管理。市国资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营班子实行聘任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4人。其董事会、监事会按《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集团公司章程设置。
2. 集团公司下设三个分公司: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交客运公司、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出租客运公司、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汽车租赁公司。分公司组织架构由集团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经理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人员管理方式按企业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职责
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公共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发展需要初步拟订公共交通运营规划意见建议;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运营规划,做好公共交通运营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拟订行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激励机制、运营模式、管理机制、人员薪酬体系;拟订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发展规划计划,承担分公司具体运营工作的监督指导、财务资产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公共交通发展所需资金融资规划计划拟订及资金争取、融合等工作;负责财政投入资金、政府补贴资金的分配下达和使用工作,监督公共交通便民利民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三、人员和内设机构规模
按照精简优化和人员充实生产经营一线的原则,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人员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内设的综合及业务机构控制在5个左右,并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进行调增调减。
集团公司内的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会、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其他事项
1. 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部门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公共交通规划审定、公交运营线路审批、公交经营特许资质审批、出租车辆运营资质和限额控制、汽车租赁业务管理、安全运营监管及统计分析汇总等工作。
市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拨政府补贴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部门代表市政府对集团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参与制定集团公司章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规定提出董事会、监事会人选,承担政府投入资金保值增值情况监督、企业管理层人员任免建议、薪酬标准确定及年度和任期考核、重大资产变更审定等工作,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2. 干部管理:
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按《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提出意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层决定使用,并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