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庆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现象,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税收流失,构建诚信、合法、公平、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从2025年2月至7月底,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整治范围
按照“堵源头、清伪劣、打违规、强治理”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劣质油非法采购销售、加油站少记销量不报产值偷逃税费、施工企业大量外购储存油品形成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从根本上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运行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进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及供应商、运输商、仓储单位和销售终端之间的合作交易网络,实行行政区域、所有制形式、分布区域、经营形式等全覆盖式集中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油品源头管控。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一是严控油品来源,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进入我市路口管控,严厉打击市外调和油、地炼油、低价油、劣质油及变票油等非法油品和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陕西、宁夏等地的地付资源流入我市;二是规范油品经营主体,对未获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储存销售成品油的,依法予以处理;三是严惩违规销售行为,禁止市内有经营资质的企业打“擦边球”“灰色经营”等情况,加强市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油品管控,核查成品油批发企业购销台账,查清油品来源去向,防止油品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流出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二)斩断违规售油链条。坚持正面引导与违法打击相结合导向,紧紧围绕需求侧、供给侧双方市场开展全方位整治与规范。一是强化整治无证车辆油品运输行为,对未获得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运输车在国省县道、施工工地、车辆维修厂、停车场等其它隐蔽场所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的,依法予以处理;二是惩治非法改装机动车从事成品油非法销售活动,严防严控通过流动(改装)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私设油罐、危化运输车辆分装等方式,将非法油品从国、省道、高速公路运送至我市辖区内进行存储、转储和销售的情形。
(三)打击非法存售行为。惩处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或与国家标准油品混兑销售的违法举动。一是加强违法销售主体核查,严惩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和在我市注册的无成品油经销资质但存储、转储和销售非法成品油的商贸公司;二是严格规范工矿企业用油,深入摸排整治商砼生产等企业非法储存油品(柴油)、私设储油罐等成品油储存、经营现象;三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加油站规范管理和入规纳统”活动,查处油品“体外循环”行径,严惩通过“直批”途径直接从炼油企业购出成品油甚至从外地运回不达标油品,采用“批发”“脱机加油”“不入库”等方式,直接销往大型工地、工矿企业、黑窝点及其他油品消费群体的违法行为,杜绝销售数据造假和篡改,督促符合条件企业尽快入规纳统,应统尽统;四是充分利用“加油站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与税务机关实现数据匹配和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加油站利用“一站多账户”、不经销售数据系统配送等违规手段减少销售收入、偷逃税款现象,强化税务监管力度,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完善税收征管手段,维护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固化专项行动成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密切协作长效机制,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形成长期坚持、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采取疏堵结合方式,科学合理布局成品油零售网点,积极加快推动边远地区加油站点建设;三是对确有需要储存、使用成品油的大型工矿企业、重点工程工地等场所,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有条件地开展撬装式加油点建设试点,加强撬装式加油点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2月至5月):集中整治阶段。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根据摸排情况,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同时建立整治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进行逐项清理,切实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成效。市直相关部门对县(区)商务、应急、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授权,允许其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一律依职能职责先行关停,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集中整治期间,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5月至7月):巩固提升阶段。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问题挂牌限期督办。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和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于7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秩序治理和成品油流通企业监管,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流通;核查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购销台账及油品去向,防止油品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业流出非法经营;负责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统筹新闻媒体围绕“专项行动”开展宣传,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为行动开展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散装油品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依法处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规运输危化品类危险驾驶犯罪,加强对由国道、省道进入我市运油车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及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按职责配合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严厉查处计量违法、价格违法等行为。
市应急局: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储存使用油品作业依法严肃查处;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所管企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打击成品油运输车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加强对由高速公路进入我市运油车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机动车的行为,负责对查获的非法改装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车辆进行查扣处罚;负责指导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对自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非危货车辆和不具备资质的从业人员非法从事运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据相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商砼等企业及建筑工地等内部加油站(点)的摸排,督促相关场所、企业用油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提供本行业所属范围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涉及成品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废弃油品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负责督促企业或业主对无法回收的不合格油品按照危险废物依法处理。
市统计局:负责中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出库资源与中石油庆阳销售公司、中石化庆阳石油分公司进销渠道之间的数量比对核查,分析其逻辑关系和数量指标,并将分析结果及时移交;同时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指导实施加油站“四上”企业培育库工作,并完善培育库企业支持政策,切实做好加油站入库纳统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地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柴油进消存情况进行摸排,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涉油违法行为督促整改。
市司法局:负责对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过程中涉及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等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协调、解释。
市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加油站综合数据管理平台”日常查验和巡查,对私自开启封条,损坏税控系统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纳税人税收检查;依法查处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开展。成立工作专班,精准高效摸排梳理辖区内加油站(点)、工程工地、商砼站、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现场的油品采购、销售、使用情况,深入挖掘辖区内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督促县级职能部门配合上级机关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时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中石油庆阳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庆阳石油分公司等成品油经营企业:配合职能部门分别做好炼油产能、出库资源配置及进销渠道数量比对、销售指标核查工作;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回收处置(包括不合格油品);进一步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督导下属企业规范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成品油市场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在总结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定信心,下定决心,进一步凝聚力量,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奋力做好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靠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计划,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督查督办机制,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效;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针对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汇报市委、市政府。
(三)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工作专班要在前期大力宣传的基础上,持续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标语、横幅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打好专项整治舆论战。
(四)团结协作,推进部门联动。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线索共享和案件协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强化联合惩戒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工作专班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开展相应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附件:庆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庆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刘长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毛万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一淮 副市长
成 员:宋生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宗廷佐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 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云晓野 市商务局局长
唐海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丑一斐 市工信局局长
景 锐 市司法局局长
孙明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牛维宇 市住建局局长
刘俞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孔荔维 市应急局局长
张鹏瑞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代永宏 市统计局局长
肖建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栋 市税务局局长
赵小龙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云晓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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