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东数西算”算力券
“一事一议”支持措施的通知
庆政办发〔2024〕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各单位:
《2024年度“东数西算”算力券“一事一议”支持措施》已经五届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1日
2024年度“东数西算”算力券“一事一议”支持措施
为确保年内建成5万P算力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东数西算”算力券实施方案(试行)》,对“一事一议”算力券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发放及兑付程序、原则性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纳入“一事一议”范围的企业,根据年度算力建设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落实情况兑付算力券。
一、支持范围
在庆阳建设或消纳算力规模达到5000P(按照FP16计算)以上的相关企业,国产算力可适当降低标准,但最低规模不能少于2500P(按照FP16计算)。
二、支持标准
根据与企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如果完成目标,支持兑付算力券额度最高3000万元;如果未完成目标,则按照完成百分比进行相应扣减。
三、发放及兑付程序
1. 签订算力目标责任书。企业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算力建设或消纳规模目标、算力运营时限等有关内容。
2. 算力券申领。企业填写算力券申领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材料真实性、无违法违规行为、规模运营时间>、算力建设规模或算力消纳规模目标责任书等),市数据局根据目标责任书提出算力券发放额度,汇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放算力券。
3. 算力券兑付。8月底、11月底,算力需求方或算力供给方向市数据局提交算力券兑付材料(年内用电情况及其他完成算力服务的证明材料)。市数据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算力消纳规模或算力运营规模情况进行评估,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确定专人组成工作组对算力券兑付材料和第三方评估认定进行复审,根据实际算力消纳或算力运营情况,提出算力券兑付意见,汇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财政局直接将算力券兑付资金拨付算力需求方或算力供给方。
四、原则性要求
1. 算力供给方具有算力券优先申领权,算力供给方和算力需求方不能同时申领,算力供给方和算力需求方做好协商,如若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市政府将终止算力券发放兑付。
2. 算力券仅限于申领方自己使用,不得转让、赠送、买卖、质押、出借、重复使用等。
3. 算力供给方不能拆分企业和整体装置进行算力券申报,恶意套取算力券兑付资金。
4. 不同企业有同一股东视为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5. 申领算力券企业要签订承诺书,确保申领的算力券对应部分的算力至少在庆阳运营3个周期年度。期间内,市政府将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算力规模核查,并由第三方出具算力规模评估报告。如企业未达到承诺运营时限或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手段套取骗取算力券支持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已兑现资金,并起诉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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