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          

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十一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的通知》、甘肃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着力解决老年人用餐不便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各类老年食堂,开展堂食和送餐服务,重点解决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真正实现城乡为老助餐100%覆盖。

二、助餐对象

普惠制对象: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特惠制对象: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轻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90周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

三、助餐模式

(一)建设老年食堂。依托街(镇)、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联建、单建等方式,新建、改建街镇、村社老年食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堂食和送餐服务。

(二)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助餐送餐。以社区为单位,可就近选择诚信经营、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考核等级在B级以上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助餐食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

(三)依托养老机构食堂助餐。就近选择辖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四)设置社区助餐服务点。依托集体用餐单位,设置社区助餐服务点,为没有条件建设老年食堂的社区老年人提供配送就餐服务。

(五)开展“跑腿式”助餐。依托村社辖区第三方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采用“食堂(助餐点)+跑腿”的方式,以代办、跑腿服务模式,为农村老年食堂及社会餐饮企业无法有效覆盖的区域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六)探索邻里互助为老助餐服务。探索通过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开展助餐服务,为农村偏远山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四、运营管理

(一)提供设施场地支持。各县(区)要统筹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包括适老化改造)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

(二)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

(三)严格监督管理。提供为老助餐服务的食堂和餐饮企业要符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指导、行业监督和镇街、村社的属地管理,自觉落实安全管理职责。要严格按照《庆阳市为老助餐食堂食品安全和管理规范》《庆阳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标准》规范,提升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制定具体的方案细则和扶持政策,定期不定期统筹调度,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各为老助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中强化老年助餐服务能力。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人社部门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和规范用地供应。住建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引导物业企业免费或低价提供助餐设施场地,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税务部门要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领域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广泛宣传村社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送餐、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志愿送餐、在老年食堂设置公益性岗位等老年助餐经验做法,降成本、树品牌,真正让“家门口的老年食堂”这一关键小事家喻户晓、触手可及。

(三)做好督促指导。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防止“一哄而上”、搞“一刀切”。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管、跟踪指导、调度总结,督促指导各县(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

附件:1.庆阳市“为老助餐”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

           2.庆阳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标准(试行)

        3.庆阳市老年食堂备案表

        4.庆阳市老年食堂运营绩效评价表(试行) 

        5.庆阳老年助餐标志 

附件1 

庆阳市“为老助餐”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

(试行)

   一、老年食堂(集镇食堂、村社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

(一)实行“六公示”制度

1.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二)许可及管理要求

2.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3.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4.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三)完善场所设施设备

5.厨房及就餐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每日完工后应进行一次清洁。

6.厨房按照食品清洗区域、食品切配区域、食品烹饪区域、成品供应区域流程合理布局,为生进熟出单一流向。

7.厨房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清洗水池、植物性食品清洗水池、水产品清洗水池、餐用具清洗水池4种水池,餐饮具清洗水池单独设置。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并保持下水通畅。

8.厨房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配置风幕机或纱门纱窗。厨房和就餐场所有灭蝇灯。

9.卫生间、拖把等清洁工具清洗池不得设在厨房内,另设低位水池,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10.有冷藏、冷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除霜、清洁和维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贮存,并有生产或加工日期。

11.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12.食品烹饪区域有通风排烟设施,定期清洁。

13.厨房内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并及时清除垃圾、进行清洗。

14.刀具、剪刀、砧板、抹布和原料容器落实色标管理规定,不得混用。

15.有餐饮用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保持卫生、清洁和正常运转。无专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四)加强过程控制

16.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17.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类食品。

1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

19.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食用时应进行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20.餐具消毒前清洗应“一刮二洗三冲”,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保洁柜内。

21.外卖食品应标注食用时限(从加工制作完成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外卖送餐时应有保温设施。

(五)其他要求

22.提倡建成“阳光厨房”。

23.提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24.同时对老年人以外群体开放的社区老年食堂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老年人就餐区域,并优先保障老年人就餐。

25.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250天。

26.每天至少有10人次以上老人就餐。

27.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度较高。

初次备案老年食堂时,上述25—27项可暂不做要求。

二、庆阳市社会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原则上在B级及以上。

3.送餐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包装好食品,并使用“食安封签”,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4.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送餐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

5.不得送餐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类食品。

6.建立台账资料,每日需记录就餐人次等情况。

三、庆阳市社区助餐服务点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

(一)实行“六公示”制度

1.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服务点上墙公示。

(二)场所设施设备

2.就餐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每次就餐后应进行一次清洁。

3.场所内应设配餐区域,设操作台、洗手、消毒设施等。

4.场所内与外界直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配置风幕机或纱门纱窗,设灭蝇灯。

5.有保温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清洁和维修。

6.有餐饮用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并保持卫生、清洁和正常运转。无专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7.场所内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并及时清除垃圾、进行清洗。

(三)加强过程控制

8.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9.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用前应清洗消毒。

10.每次分餐前备餐区域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

11.从烹饪后至食用前时限控制在2小时内;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食用时应进行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1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进行加工后再次销售。

(四)其他要求

13.同时对老年人以外群体开放的社区助餐服务点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老年人就餐区域,并优先保障老年人就餐。

14.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250天。

15.每天至少有10人次以上老人就餐。

16.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度较高。

初次备案助餐服务点时,上述14—16项可暂不作要求。

附件2

                                     庆阳市老年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标准

                                                      (试行)

   

建设标准

指标说明

资  质    规范化

资质

合法

取得合法的主体资质,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合法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核定经营范围与实际一致。

信息

公示

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等级、健康证明等食品安全信息。

以在餐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或以“一院(园)一码”形式张贴电子许可证集成码等形式,实现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外公示。

 

厨  房

清洁化

整体

环境

 

食品处理区环境卫生整洁。

1.食品处理区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瓷砖,顶面吊顶或防火涂料涂覆。

2.食品与非食品分类分区存放。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功能区

设  置

食品处理区设置食品原料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备餐(分餐)等功能间或区,设置合理,标识清晰。

1.各功能间/区相对独立;

2.各功能间/区标识清晰。

设施

设备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

1.对外门窗有防蝇设施;

2.推行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配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专用清洗水池(无法分设三类水池的,可用桶、盆等清洗设施代替)、专用刀具、砧板和容器,有区分标识;

3.配备足够数量的多层不锈钢货架和不锈钢操作台;

4.配备专用食品留样冰箱和储存冰箱,有区分标识;

5.配备满足需求的餐具清洗、消毒设施。

操  作

阳光化

视频

安装

在后厨粗加工、烹饪、备餐(分餐)、餐具洗消等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摄像头能实现AI 抓拍。

1.使用高清摄录设备,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2.原则上,后厨每个关键点位至少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多个点位在同一场所内且未分隔的,可以只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但应能看到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

3.就餐场所通过显示屏能展示后厨相关操作画面;

4.通过数字化系统,可远程查看视频信息,并实现AI、物联等非接触式管理闭环。

物联

感应

在冰箱、餐具消毒设施等关键控制点安装物联感应设备。

信息

接入

视频、物联感应设备信息接入民政或市场监管局数字化系统。

附件3

                                               庆阳市老年食堂备案表

单位名称


助餐模式      (请在选项后  打钩)

集镇老年食堂


村社老年食堂


社会餐饮企业


养老机构食堂


社区助餐服务点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


开办时间


工作人员数


每日提供餐次

(请在选项后

打钩)

早餐


每年开放时间(天)


中餐


晚餐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需提供的证明

材料清单

1、负责人及单位身份证明材料;2、食品经营许可证;3、其他需要的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本。

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县区市场监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县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附件4

                                    庆阳市老年食堂运营绩效评价表

                                                        (试行)

类别

考核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食品安全

    

20分)

食品安全

    

按照《庆阳市老年人助餐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执行。

20

检查发现问题,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服务管理

80分)

开放天数

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50天,开放和就餐时间在明显位置公示。

4

开放时间少于250天不得分。运营时间不到1年的,按比例计算是否达标。

公示内容

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等级、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老年人每月用餐情况等。

8

缺一样扣1分。

标识

在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老年食堂统一标识。

4

无标识,不得分。

适老化

  

出入口采用缓步台阶或坡道过渡(在二楼以上的,应有升降设备),设施器具无明显尖角和凸出部分,地面平坦防滑,配置适老餐桌椅。

4

根据实地观察,酌情扣分。

就餐区域

    

就餐区域布局合理、明亮通风,桌椅排列整齐,过道宽敞。同时对老年人以外群体开放的社区老年食堂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老年人就餐区域,并优先保障老年人就餐。及时收拾、清洁餐桌、地面、卫生间,清理废弃物容器,每日完工时清洁1次。

6

根据实地观察,酌情扣分。

送餐容器

有送餐服务的老年食堂配有保温功能的送餐容器。

4

无送餐容器,不得分。

信息采集

  

    

配置和使用智慧助餐设备,采集老年人用餐信息,包含老年人姓名、住址、年龄、优惠类别、用餐时间、消费和优惠金额等。助餐记录同步上传在数字化养老服务系统,数据完整、真实。

25

未配置或使用智慧助餐设备的不得分;提供人工记录本的,扣2分;用餐信息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满意度

按老年人满意度评分。

25

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结合的方式抽查。老人满意度为90%(含,下同)以上的,得25分;满意度为85%-90%的,得20分;满意度为80%-85%的,得15分;满意度80%以下的,不得分。被投诉一次,经查实情况属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加分项

5分)

健康膳食

    

每餐提供的健康营养菜谱不少于6种,且每周不重复。

3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


一票否决

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一票

否决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或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一致的,一票否决。

安全隐患

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

一票

否决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票否决。

用餐数据

用餐数据真实、准确。

一票

否决

用餐数据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一票否决。

 

 

附件5

 图片1.png


Word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4〕13号.doc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4〕13号.pdf

政策解读:关于《庆阳市积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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