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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主要目标

切实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二、重点任务

按照“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总体要求,围绕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机制3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制定主要措施(见附件),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目标,完善配套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人员、车辆、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人员考核考勤、岗位晋升等制度,进一步调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相关工作考核,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医保基金安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者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庆阳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任务清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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