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县(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审改工作机构)要组织认领《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9月底前经县(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向市级审改工作机构备案。各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市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国家层面、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依据省级主管部门编制的实施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级实施规范进行细化完善,做到同一许可事项全省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市、县(区)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在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
三、及时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与市政府审改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类清单及时调整到位。
四、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认真做好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县(区)审改工作机构要加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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