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庆阳市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12 10:38: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形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chinaqy.info/channels/38.html)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庆阳市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0934-8633503,传真:0934-8633502。

  一、概述

  2015年,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73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公开透明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机构建设,靠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后,我们迅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制定下发了《庆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庆政办发〔2015〕99号),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都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为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以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5年,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优化栏目设置。一是关闭部分空栏目、合并部分子栏目,目前设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信息公开意见箱3个功能模块,主动公开模块保留19个子栏目,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指导县(区)政府对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政府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和常态化,保障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开通政府网站微信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传统公开渠道的同时,强化门户网站与微信平台的整合,建设开通了“庆阳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设计“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公众服务”三个功能模块,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和影响力,最大程度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5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2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106条,政府网站公开39295条,政务微博公开365条,政务微信公开405条,其他方式公开6080条。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主要包括: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政府重大督办事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灾后重建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等,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1. 互联网。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络留言办理反馈系统以及公共服务专栏,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按照省上要求,加快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改版升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各项功能,目前该平台改版升级工作已初步完成,在进一步完善之后,将会尽快推出上线运行。

  2. 其他形式。除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之外,我们还通过庆阳政府网微信、庆阳电视台、庆阳人民广播电台、陇东报、政务服务网、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策解读

  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通过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庆阳电视台、庆阳人民广播电台、陇东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信息。2015年,全市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信息184条。

  (四)回应社会关切

  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民互动栏目”,及时响应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15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自身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问题2595条,审核交办1681条,回复1671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8号)要求,2015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44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39号),及时公布了市政府第十二批、第十三批、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其中第十二批115项,第十三批41项,第十四批59个大项19个子项。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2〕7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级88个预算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公开了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同时指导县(区)对其本级政府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了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市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卫计委等部门积极主动公开了涉及征地拆迁、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学校招生、科研项目、医疗卫生、招考招录、城乡低保等公众重点关注的各类政府信息,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时按期公开监管信息,发布公报、期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强化预警监测信息发布机制,扩大预警预报范围,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加强了信用信息公开,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按时办结18件,延时办结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58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57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一些县(区)和部门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没有建立相关的组织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工作机制,没有配备具体的公开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没有保障,工作推进缺乏力度;二是文件制度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力。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印发后,个别县(区)和部门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文件精神,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按规范编制和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平台建设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健全。一些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公开的实效性不理想。

  2016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着力从四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深化公开理念。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有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梳理现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涉及公开范围、权限、方式的规定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填补制度空白,修改过时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推进工作力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工作质量。把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要求,增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履职过程中的公开意识,及时收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资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是常态化监督检查,注重公开实效。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责任不够,能力不足,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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