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镇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镇原县 发布时间:2026-02-12 11:52: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镇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热点,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优化公开平台渠道,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法治化水平和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政务公开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特别是社会关注热点,重点公开了稳岗就业、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信息,加大针对性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年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累计公开13128条,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办理各类事项80677件,全程在线办理事项8229项,公示公告栏公开6012条,其他方式公开1886条。发布政策解读6件,受理中国政府网留言54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22件,领导信箱留言125件,办结率10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各类诉求26227件,通过全面畅通受理办理机制,群众诉求和困难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均按程序时限要求规范办结,办理率100%。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各个环节责任清晰、程序合规、内容合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年内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非规范性文件14件,清理文件9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展栏目“瘦身”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整合优化、方便查询”的原则,新开设4个栏目,规范更名5个栏目,关闭25个部门、19个乡镇子站及总站中重复设置、意义不大的栏目(“通知公告”、“政策解读”、“人事信息”、“招考信息”、“预警信息”以及总站的“助企纾困”等临时性栏目),累计调整优化栏目310余个。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性有效提升,全年网站总访问量2738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等安全监管,对全县正常运行的37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和45个政府子站,严格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通报”的监管制度进行监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优化完善“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工作程序,切实把好文稿校对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本年度全县未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7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7.2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1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类信息发布仍有不足。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数量整体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聚焦重大民生信息重点予以公开,推动重点领域常态化公开,为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理解政策、运用政策提供依据。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不够,解读质量仍需提升。下一步聚焦文件核心、内容,立足服务社会群众,提高文件解读水平,综合应用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以更准确、更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性文件。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加强。财政、税收、生态环境等领域政策性较强,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不够透彻,在文件解读中,系统性不强,语言精度不够。下一步将立足各领域特点,积极开展业务学习,深入研究各级文件,吃透吃准业务内容,全面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镇原县人民政府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s://www.gszy.gov.cn/xxgk/xxgkndbg/2025nd)栏目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镇原县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934-71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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